安顺市人民医院净化空调过滤器采购公告
2021-11-02 11:00总务科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我院将进行下列采购项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购人:安顺市人民医院
2、项目编号:ZWK2021022
3、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净化空调过滤器
(2)种类、数量及参数:详见附件二、附件三。
(3)采购预算:本次采购分为两部分,清单一采购预算:30万元,清单二采购预算:10万元,共计40万元。
4、公告日期:2021年11月2日至11月4日。
5、供货期:15天。
6、质保金:合同总价的5%。
7、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中标方将质保金交至采购人账户后,采购人支付全款。
8、质保期:1年。
9、谈判方式:竞争性谈判
10、谈判日期及地点:2021年11月5日(星期五)16:00,安顺市人民医院后勤楼会议室。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相关资料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近三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三、报名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1月4日18:00)前发送下列资料报名:
1、报名表(附件一);
2、第二条所规定的三项资料。
通过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报名,报名邮箱:(asyzwkcg[at]163[dot]com);邮件命名格式: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逾期报名或未提供符合要求的资质材料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四、供应商参加评审时所需提交的评审资料(正本一份)(相关资料须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供应商资质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有效营业执照。
2、谈判人身份证原件。
3、若谈判人不是公司法人,请出具并携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补充的其他资料。
5、报价单。两份采购清单请分别报价并签字盖章,单独用信封密封并在封口处盖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7、谈判需携带初效、中效、亚高效、高效过滤器样品各一个到谈判现场。
8、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验收时需提供生产厂家资质、相关检验报告、合格证等材料。
五、本次采购联系事项(咨询时间均为工作时间):
联系人:总务科 汤老师 杨老师
联系电话:0851-33220470
附件一:安顺市人民医院院内采购报名表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参与采购项目 | 是否具备资质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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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附件二:采购清单一(1).xlsx
点击下载:附件三:采购清单二.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