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应知应会手册

2025-07-04 15:20宣传科


目录

基本医疗篇

一、门诊报销政策

(一)普通门诊

1.职工医保:

依据《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顺市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府办发〔2022〕9号),2023年1月1 日起,将职工医保参保患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范围。

职工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年度起付标准为150元,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职工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为(进入统筹的部分,乙类自付及全自费除外):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为75%;二级医疗机构为70%;三级医疗机构为65%,退休人员支付比例高于在职职工5个百分点。

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可以用于支付参保患者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个人账户可以在实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共济使用。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

2.城乡居民医保:

限于三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报销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纳入门诊统筹报销。2024年1月1 日起,一个年度基金限额为500元。

普通门诊统筹不设起付线,参保患者在定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90%;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及未定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85%;二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60%。

(二)省级统一慢特病门诊

依据《安顺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省级统一慢特病门诊保障制

度的通知》(安医保发〔2021〕55号),对慢特病门诊按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分类保障,实现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门诊慢特病病种统一,确保制度公平性,门诊慢特病用药按全省统一的药品目录规定执行。

1.慢性病门诊:

年度起付标准为150元,起付线不参与住院起付线累计。患多种慢性病的只支付一次起付线,办理多种慢性病的,基金支付限额可以叠加,但职工不得超过17000元每年度,居民不得超过10000元每年度。慢性疾病复查,原则上每季度一次,慢性病药品可执行长处方,最长时限为三个月。职工医保慢性病门诊按90%比例进行报销(不分医疗机构级别),居民医保慢性病门诊按统筹区内同级别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报销。

门诊慢性病病种:青光眼,尘肺病理性(非工伤),阿尔茨海默病,风湿性心脏病,肝硬化代偿期,肝硬化失代偿期,肝豆状核变性,艾滋病病毒感染,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扩张型心肌病,1型糖尿病,脑卒中(脑出血、脑梗死、蛛网膜下腔出血)无后遗症,脑卒中(脑出血、脑梗死、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症,糖尿病(并心、脑、肾、周围神经病变及视网膜病变),原发性高血压(并心、脑、肾损害),冠心病(并心肌梗塞、严重心律失常、心脏扩大),重症肌无力,帕金森病。

2.门诊特殊病:

不设年度起付线。同时办理各种门诊特殊疾病的,基金支付限额可以叠加,叠加后的年度支付限额不得超过医保基金年度支付限额(基本医疗与大病保险支付限额之和),对于执行具体限额的病种,叠加部分的基金支付限额不得超过实际合并计算限额。

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疾病报销比例为90%;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疾病按统筹区内同级别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报销。

门诊特殊疾病病种:血友病;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强直性脊柱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噬血细胞综合征;肺间质病抗纤维化治疗;神经系统良性肿瘤放化疗。

慢特病门诊病种认定标准详见附件1:《贵州省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病种办理标准》

3.结核病门诊:

依据《省医保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活动性结核病门诊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黔医保发〔2022〕7号),将活动性肺结核调整为非耐药活动性结核病,将耐多药肺结核调整为利福平耐药结核病,符合条件的参保患者在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基金支付。

非耐药活动性结核病(慢性病):年度起付标准为150元,不参与住院起付线累计,办理多种慢性病只支付一次。支付比例按统筹地区同级住院待遇标准执行。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职工医保5000元,城乡居民4000元,参保患者办理多种慢性病的,基金支付叠加支付限额职工医保不得超过17000元,城乡居民医保不得超过10000元。

利福平耐药结核病(特殊病):不设年度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按照统筹地区同级住院待遇标准执行。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按照各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住院最高支付限额执行。

结核病门诊病种认定条件详见附件2、3:《非耐药活动性结核病办证条件》《利福平耐药结核病办证条件》

4.重性精神疾病门诊(慢性病):

依据《安顺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将重性精神疾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保障范围的通知》(安医保发〔2022〕13号)《省医保局关于将重性精神疾病纳入慢性疾病门诊保障范围的通知》(黔医保发〔2020〕96号),将重性精神疾病六类亚型: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双向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病、癫痫性精神病、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纳入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门诊保障范围。

起付标准为150元,支付比例按医疗机构级别确定,职工医保三级80%,城乡居民医保三级60%;使用乙类药品和特殊诊疗项目的个人先行自付10%。门诊年度统筹限额职工医保为8000元,城乡居民医保为7000元。

(三)省级城乡居民“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

依据《省医保局 省财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关于完善城乡

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黔医保发〔2019〕54号)、《省医保局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通知》(黔医保发〔2023〕20号)等相关文件。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患者,确诊为高血压(1级高血压中的高危和很高危、2级高血压、3级高血压)且未发生靶器官损害、或诊断为糖尿病(2型)且未发生靶器官损害,需要长期采取门诊药物治疗的纳入政策保障。在门诊用药纳入保障的基础上,与“两病”有关的门诊检查、检验等费用纳入保障范围。

参保患者取得“两病”用药专项待遇资格后,在省内已开通城乡居民“两病”异地联网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与办理病种有关的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未开通异地联网直接结算的,由参保患者先行垫付,再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跨省异地就医未直接结算的,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

报销不设起付线,参保年度内高血压支付限额为800元,糖尿病支付限额为1200元,同时合并高血压和糖尿病的支付限额为2000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为90%,二级医疗机构为80%,三级医疗机构为70%,乙类项目个人需先行自付10%。

依据《省医保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目录和支付标准的通知》(黔医保发〔2021〕52号)规定,已经享受高血压或(和)糖尿病慢特病门诊待遇的,按慢特病门诊待遇政策执行,不享受相应“两病”门诊待遇。

“两病”门诊用药简称“两病目录”,详见附件4:贵州省城乡居民医保高血压糖尿病门诊专项保障用药目录及支付标准(2023年)

(四)省级城乡居民重大疾病门诊:

按省级重大疾病政策执行,如未按重大疾病政策执行的(不属于定点医疗机构病种的),按普通住院报销比例进行报销,报销金额计入当年度的统筹支付限额累计。

重大疾病门诊病种:终末期肾病门诊透析治疗,协议期内的乳腺癌、宫颈癌、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门诊规范放化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甲亢,心肌梗塞门诊治疗(除冠心病),各类恶性肿瘤

放化疗及介入治疗。

(五)安顺市本地遗留特殊门诊病种政策1.职工医保:

对未纳入全省统一管理的慢特病病种,沿用《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安府办发〔2016〕31号)文件政策。

门诊特殊慢性病:经认定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统筹基金按月定额给予补助。

序号
病种
每月补助标准(元)
1
慢性肾功能衰竭
70
2
慢性肾小球肾炎
70
3
肾病综合征
70
4
血栓性脉管炎
70
5
支气管哮喘
70
6
癫痫
65
7
甲状腺机能亢进
40
8
甲状腺机能减退
40
9
前列腺增生
21

门诊特定项目疾病:报同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查备案,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诊治疗费用,不区分甲乙类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

病种为:

肿瘤放疗、化疗、介入治疗,申报条件:两年内出院记录及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单原件(复印件需医院盖章);病理报告单或近两年内的放、化疗记录。

尿毒症患者透析,申报条件:血肌酐(Scr)>178umol/L或肌酐清除率(Ccr)<50%;一个疗程以上的结肠透析或腹膜透析或血液透析记录。<>

自身免疫性肝炎,慢性活动性肝炎,申报条件:二级(含二级)以

上传染病医院或三级医院专科诊为“慢性活动性肝炎”的疾病证明;近一年传染病医院或三级医院专科住院史及门诊用药记录;实验室诊断肝功能异常报告(肝功能ALT反复升高,白蛋白下降,白蛋白/球蛋白(A/G)比例异常,丙种球蛋白持续升高,胆红素异常,凝血酶原活动度降低,胆碱酯酶降低,HBsAg阳性超过6个月)或肝活检诊断肝组织病理炎症和(或)纤维化分级中度(G2S2)及以上或相关影像学检查(B超、CT、腹腔镜等)结果符合肝硬化早期的改变。

安顺市本地遗留特殊门诊病种认定标准详见附件5:《安顺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遗留特殊门诊病种申报条件》。

2.城乡居民医保:

对未纳入全省统一管理的慢特病病种,沿用《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安府办发〔2019〕12号)文件政策。报销比例60%,不设置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为2万元,报销金额计入当年度的统筹支付限额累计。

病种为: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肝炎、慢性溃疡性结肠炎、甲状腺功能减、关节炎(除类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除类风湿性关节炎)、股骨头坏死、银屑病、腰椎和颈椎病、功能性关节病变、痛风、带状疱疹、癫痫、心肌病(除扩张型心肌病)、慢性肺源性心脏病、心脏换瓣膜术后(除风湿性心脏病)、血管支架移植术后(除冠心病)、颈动脉狭窄--颈内动脉狭窄、颅内静脉窦血栓形成、大脑中动脉动脉瘤非急性期、颈内动脉动脉瘤非急性期、包虫病、血吸虫病、出血性结直肠炎、克隆氏病、严重神经肌肉疾病(吉兰-巴雷综合征、肌萎缩侧索硬化、重症肌无力)、截瘫、中枢神经系统炎性疾病、视网膜脱离和断裂、严重心律失常(病态窦房节综合征、高度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心房颤动、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心室颤动、阵发性室上性心动加速)(除冠心病)、严重心衰、肺栓塞、肺动脉高压、慢性支气管炎、脊椎关节强硬、进行性机构性脊柱侧突(≥25度)、重型骨髓炎、重型子宫内膜异位、生殖器脱垂、四氢生物喋呤(BH4)缺乏症、哮喘。

二、住院报销政策

(一)安顺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依据《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安顺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安府办发〔2016〕

31号)

1.起付线及限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设置起付线,起付线以下(含起付线)的费用由参保职工自付。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即每年1月1 日至12月31 日),三级医疗机构第一次起付线800元,第二次起付线减半,第三次起不设起付线。

年度统筹限额30万元,其中基本医疗统筹限额11万元,大额医疗限额19万元。

2.报销比例: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规定的医疗费用,在起付线以上至基本医疗报销封顶线11万元以下部分,由统筹基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在职职工:起付线至1.5万(含1.5万)报销比例90%;1.5万-10万(含10万)报销92%;10万至11万(含11万)报销95%。

退休人员:起付线至1.5万(含1.5万)报销比例93%;1.5万-10万(含10万)报销95%;10万至11万(含11万)报销95%。

“乙类药品”“乙类诊疗项目”“国产材料”先由个人自付10%,特殊“进口材料”先由个人自付30%,剩余金额按以上比例报销;特殊药品的个人先行自付比例按省医保局规定执行。

3.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医疗费用;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医疗费用;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医疗费用(急救抢救除外)。

4.大额医疗补助:参保患者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通过建立大额医疗互助资金补充医疗保险。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属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补助标准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封顶线(11万元)以上至20万元部分(含20万元)补助95%;20万元至30万元部分(含30万元)补助98%。

5.公务员补助:享受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参保患者经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补助后,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范围个人承担的部分,在职公务员补助75%,退休公务员补助80%。基本医疗与大额都达到封顶线后,公务员补助不报销。

6.门诊转住院费用报销:入院前24小时内与住院疾病相关的本院门

诊医疗费用(以报告单出具时间)可转入住院费结算。

(二)安顺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依据《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安顺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安府办发〔2019〕

12号)

1.限额:一个自然年度内(即每年1月1 日至12月31 日),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不含大病保险)。

2.报销标准: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800元,报销比例70%。

“乙类药品”“乙类诊疗项目”先由个人自付10%,剩余金额按以上比例报销;特殊药品的个人先行自付比例按省医保局规定执行。

使用中医药(中成药、中药饮片、列入全省城乡居民医保药品目录的中药制剂、中医诊疗项目治疗)的,报销比例提高10%。

因见义勇为、救援救灾住院的参保居民,住院报销比例提高 10%,需提供县级或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资料到所属医保局备案。

参保居民配置大腿、小腿假肢和7岁以下参保儿童配置助听器的费用由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给予补助,每具大腿假肢最高补助1700元,每具小腿假肢最高补助800元,每只助听器最高补助3500元。实际费用低于最高补助金额的,按实际费用给予补助。

3.特殊医用材料支付政策:依据《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调整贵州省新农合特殊医用材料使用及费用支付政策的通知》(黔卫计办发〔2016〕12号),对单个特殊医用材料实行按单价分段设置起付线政策,即单价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全额纳入报销;单价为1001-30000元以下(含30000元)的先扣除起付线比例后再予以报销;对当次住院使用单个特殊医用材料单价超过30000元以上的部分不予报销。

医用材料价格(元)
起付线比例


国产材料
进口、合资材料
0-1000


1001-5000
5%
25%
5001-10000
10%
30%
10001-30000
20%
40%

4.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医疗费用;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医疗费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急救抢救除外);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其他不符合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规定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5.大病保险待遇:依据《安顺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省医保局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安医保发〔2023〕21号)

一个自然年度内,大病保险起付线为5000元,年度支付限额30万元。参保患者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后,政策范围内个人累计负担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含基本医保起付标准以下费用、先行自付费用),由大病保险分段进行支付。起付线以上至3万元,报销比例为70%;3万至6万元,报销比例为75%;6万元以上,报销比例为80%。

特殊困难人员起付线减半,不设封顶线。赔付标准在普通人员报销比例基础上增加5%。

6.门诊转住院费用:入院前5 日内与住院疾病相关的本院门诊医疗费用(以报告单出具时间)可转入住院费结算。

(三)安顺市160个病种按病种付费

依据《安顺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按病种付费结算的通知》(安医保发〔2021〕43号),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按病种付费结算的病种为160个,执行单病种医疗费用定额包干结算,适用于职工医保以及城乡居民医保。(病种及标准见附件6:安顺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病种及收费标准)

单病种住院包干费用分为医保基金包干支付和参保患者自付包干两部分。无论实际发生费用高于或低于规定的包干费用金额,医保基金和参保患者均按规定的包干金额支付。执行单病种医疗费用定额包干结算的参保患者在治疗过程中有合并症、并发症的,医疗机构可选择不纳入单病种结算,退出按病种付费管理,仍按项目收费方式结算。实行按病种结算管理的医保基金包干支付费用纳入统筹基金累计,但不计住院次数。城镇职工医保基金支付部分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互助保险基金按规定进行支付。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的

参保患者,个人自付金额由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按在职人员75%,退休人员80%的比例进行补助。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部分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按规定进行支付,涉及医疗救助的,按相关规定进行救助。

单病种住院包干定额费用包括:住院标准床位费、护理费、住院诊疗费、检查费、化验费、治疗费、手术费、麻醉费、药品费、一次性医用耗材费(人工晶体和疝气补片除外)及临床病理费。

以下项目不列入单病种包干结算定额范围,由参保患者个人承担:救护车使用费、取暖费(含空调费)、陪床费、超标准床位费、议价血与平价血差价费、病案查询卡费、一次性日用品费、水电费。

单病种住院包干定额费用外,手术除外材料可另行计费,在符合报销的耗材目录内按价格分类支付:除外医疗耗材价格低于 1000元(含1000元)的,由统筹基金按90%比例进行支付;除外医疗耗材价格高于1000元,低于4000元(含4000元)的,统筹基金按80%比例进行支付;除外医疗耗材价格高于4000元,低于10000元(含10000元)的,统筹基金按75%比例进行支付;除外医疗耗材价格高于 10000元的,统筹基金按70%比例进行支付。

(四)省城乡居民重大疾病

重大疾病费用结算采取单病种定(限)额付费方式。单病种定额付费是指无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大于或小于救治定额标准均按定额标准结算;单病种限额付费是指实际发生的医药费用超过限定额度的按限定额度标准结算,未达限定额度的按实际产生金额结算(除合理性超临床路径病案)。

因病情需要超临床路径治疗或需要配合临床路径外治疗的病案,对于超定(限)额部分的医疗费用,进入合理性超临床路径审议流程。由定点救治医疗机构提出申请,所属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审核,明确需要审议的超临床路径病案,汇总后提交至省医保中心,原则上次年一季度由省医保中心组织评审小组或委托各市(州)医保经办机构对全省超临床路径医疗费用进行审议,省医保中心将综合评估结果反馈至各市(州)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定点救治医疗机构依据结果向各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超定(限)额部分的医疗费用拨付。

我院目前作为省城乡居民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定点救治的病种有19个:儿童先心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慢性髓细胞白血病)、血友病A、血友病B、地中海贫血、老年性白内障、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1型糖尿病、甲亢。

治疗方式及待遇支付标准见附件7:贵州省城乡居民25种重大疾病安顺市人民医院开展病种及治疗方式(19个病种)。

(五)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

1.大病专项救治病种: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胃癌、食管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肺癌、肝癌、乳腺癌、宫颈癌、急性心肌梗死、白内障、尘肺、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唇腭裂、尿道下裂、耐多药结核病、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膀胱癌、卵巢癌、肾癌、重性精神疾病、风湿性心脏病(尘肺在我院不作重大疾病的定点救治,但可按基本医疗救治)

2.救治对象:“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中罹患上述定点救治疾病的脱贫攻坚阶段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转段后是脱贫户、农村低

保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口、防止返贫检测对象、临时救助对象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人口。

3.救治保障政策:根据省医保局相关规定,符合城乡居民重大疾病救治的,按省重大疾病救治政策执行,其余病种按安顺市现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政策报销。

4.救治要求:开设绿色通道,优先安排救治;按照相应的临床路径选择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技术、药品和耗材,在严格控制费用的前提下,合理确定诊疗方案;严格控制药品、耗材、检查化验费占比,目录外医疗费用原则上控制在10%以内;严格按省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定额、限额标准合理控制医疗费用,超定额、限额部分由诊治科室自行承担,结余部分归诊治科室收入。

(六)床位费支付标准

根据《省医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病房床位价格及医保支付

1.9元/床·日医用垃圾处理费、污水处理费纳入住院床位价格,但不列入床位加收基数,医疗机构不得另外再向患者单独收取。

价格及支付标准见附件8.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床位价格及支付标准。

三、医疗救助:

依据《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府办发〔2022〕20号)。

(一)救助对象分类

对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困难职工和城乡居民分类救助。

一类: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参照特困人员管理);

二类: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

三类:低保边缘家庭人口;

四类: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以下简称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指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条件,在申请医疗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调查之日前12个月内,家庭可支配收入扣除自付合规医疗费用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规定的重病患者。

(二)医疗救助对象认定

一类、二类人员中的低保对象和三类人员由民政部门认定;二类人员中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口由乡村振兴部门认定;四类人员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申请、初审和公示并报县级民政部门,由县级民政部门和医保部门组织认定。

(三)救助政策

1.分类救助:一类人员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给予全额救助;二类人员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按70%比例救助;三类人员起付线为1000元,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按60%比例救助;四类人员起付线为2000元,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按50%比例救助。已纳入全国工会帮扶管理平台的深度困难职工、相对困难职工、意外致困职工经基本医保、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等制度报销后的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分别对应二类、三类、四类人员标准给予医疗救助保障。起付线实行年度累计且只计算一次,慢特病门诊和住院共用年度救助限额,年度救助限额为每人每年5万元。

2.救助规则:救助对象因个人原因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的,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的慢特病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按照以上对应类别救助标准降低10个百分点给予救助。救助对象申请医疗救助,但其未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办理参保缴费后,可以对其当次申请的慢特病门诊和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照以上对应类别救助标准的50%给予一次性救助。到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急诊抢救除外)的救助对象,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原则上不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备案到省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救助对象,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以下统称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可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给予倾斜救助。倾斜救助范围是“基本医保三个目录范围内、超出医疗救助限额之上”的高额费用,对超过医疗救助年度救助限额的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慢特病门诊及住院医疗费用按照75%比例,再次进行救助。救助支付限额不超过年度医疗救助的50%。

四、特殊药品相关政策及要求

(一)特殊药品定义及范围

特殊药品是指《药品目录》中价格昂贵、用药人群特定、用药指征明确、限定用量的药品。包括协议期内国家谈判药品中符合特殊药品使用管理规定的药品,以及经专家评审认定《药品目录》中符合特殊药品使用管理规定的上述药品的同类药品,2024年纳入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目录共计215个特殊药品,见附件9: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特

殊药品目录(2024年)。

(二)特殊药品管理方式

针对特殊药品实行定医院、定医师、定患者、定药品、定用量的“五定”管理。

1.定医院。是指受经办机构委托为参保患者办理特殊药品用药资格的医院。原则上被委托医院为管理规范的二级、三级医院。医院名单由各统筹地区经办机构自行确定。

2.定医师。是指在被委托医院中有资格为参保患者开具特殊药品用药处方和办理特殊药品用药资格的医师,简称为“指定医师”。原则上指定医师为主任或副主任医师,并且只负责与自身疾病诊治专业方向相对应的特殊药品处方开具和特殊药品用药资格认定办理。指定医师名单由被委托医院报送给各统筹地区经办机构。

3.定患者。是指取得特殊药品用药资格的参保患者。

4.定药品。是指参保患者只能使用与其病症相对应的特殊药品。

5.定用量。是指对每一种特殊药品设定医保支付最大量,超过最大量部分医保不予支付。

五、异地就医政策

(一)异地患者到本地就医

1.门诊

(1)普通门诊

城镇职工医保省内无需备案,即时直接结算,待遇按参保地待遇执行;跨省以参保地政策为准。

城乡居民医保省内继续按各统筹区规定执行;跨省以参保地政策为准。

(2)慢特病直接结算:

省内跨统筹区及跨省参保患者,需按照参保地规定进行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选择接入异地就医平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定点医疗机构,在备案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相应慢特病门诊费用可直接结算。

我院开通省内异地结算门诊慢特病的病种: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和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耐药性结核、

艾滋病病毒感染。

我院开通跨省异地结算门诊慢特病的病种: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和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2.住院:

省内统筹区参保患者到本地就医无需备案,即时直接结算,待遇按参保地待遇执行。

跨省参保患者可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自助办理或到参保地医保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或转诊手续,参保患者可在本地联网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就诊时须持有全国统一制发的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

“三目录”执行就医地目录,结算标准按照参保地待遇政策执行,参保患者只需向医院支付个人现金负担费用的部分,应由基金支付费用的部分由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与医院结算。

(二)本地患者到异地就医

1.门诊

(1)普通门诊

城镇职工医保省内无需备案,即时直接结算,待遇按参保地待遇执行。

城乡居民医保省内继续按各统筹区规定执行,暂不开通跨省直接结算。

(2)慢特病直接结算:

省内跨统筹区及跨省异地的参保患者,需按照参保地规定进行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选择接入异地就医平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定点医疗机构,在备案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相应慢特病门诊费用可直接结算。

省内异地结算门诊慢特病的病种有: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和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耐药性结核、艾滋病病毒感染。

跨省异地结算门诊慢特病的病种有: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和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具体看就医地开通情况。

2.住院:

参保患者省内无需备案直接结算。

参保患者跨省就医可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自助办理或到参保地医保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或转诊手续,参保患者可在开通城市内的联网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中就诊,就诊时须持有全国统一制发的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根据《省医保局关于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住院待遇标准的通知》(黔医保发〔2023〕25号),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住院待遇标准。

(1)职工医保

参保患者省内异地就医住院的,待遇标准原则上与统筹区内就医保持一致。各统筹区合理设定参保职工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待遇标准,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合理拉开差距。统筹区现行规定中,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待遇标准较省内住院待遇有所降低的,经备案和急诊抢救人员支付比例降幅不超过10个百分点,非急诊且未备案人员支付比例降幅不超过20个百分点。

(2)城乡居民

临时省内异地住院起付标准原则上确定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1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三级医疗机构800元。起付标准以上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原则上确定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0%,二级医疗机构75%,三级医疗机构60%。

临时跨省异地住院:

经备案住院,起付标准原则上确定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400元,二级医疗机构800元,三级医疗机构1500元。起付标准以上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原则上确定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75%,二级医疗机构70%,三级医疗机构60%。急诊抢救人员参照经备案待遇执行。

未经备案住院,起付标准原则上确定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60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0元,三级医疗机构1800元。起付标准以上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原则上确定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70%,二级医疗机构65%,三级医疗机构50%。

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的计算规则,按照统筹区规定执行。

生育医疗篇

2023年10月1 日起,参保人确诊怀孕时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在医

保系统内或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生育医疗标识办理。完成标识后,参保人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按规定的待遇标准直接结算。

一、产前检查

产前检查不设起付标准,待遇享受期截至预产期当月。产前检查待遇支付范围详见附件10:《贵州省产检项目支付范围》。

(一)职工医保:

产前检查按限额报销,基金支付限额为1200元,支付比例为90%,不区分医疗机构级别。超支付限额的费用,可通过普通门诊、个人账户等渠道按规定支付。

(二)城乡居民医保:

产前检查按限额报销,基金支付限额为600元,与普通门诊统筹额度合并保障,参保人确诊怀孕后,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叠加产前检查待遇。将叠加待遇拓展到三级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叠加待遇支付比例为50%。

二、生育住院

(一)职工医保:

正常生育费用按安顺市单病种结算,非正常生育如生育合并并发症、保胎、过期流产、先兆流产等,除自费外按90%比例报销。

(二)城乡居民医保:

正常生育费用按安顺市单病种结算,非正常生育如生育合并并发症、保胎、过期流产、先兆流产、生育合并疾病类,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

工伤保险篇

依据《2024年贵州省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

一、就医管理

(一)就医信息核对:

为工伤职工办理就医时应认真核查工伤职工身份证件、社保卡、《贵州省工伤保险参保职工就医告知书》等就医凭证。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开具《就医告知书》方可按工伤办理就医。非工伤产生的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就医的,未持相关就医凭证或未完成工伤认定的,应视同工伤职工为其提供及时规范的医疗服务。

(二)材料留存:

工伤职工就诊病历,诊疗记录应当真实、完整、清晰,化验检查须有结果分析。

住院医嘱、病程记录、检查结果、诊断、治疗单记录和票据、费用清单等应相吻合;治疗台账要明确记录治疗部位、次数、疗程和治疗目的等;门诊手术须保留详细记录,实施专科性强的诊疗项目(如口腔治疗、物理治疗、中医治疗、康复治疗等),应有相应的临床诊治依据,并由取得相应资质的专科医师开单、实施,做好详细记录,建档备查。

(三)应遵守的规定:

严格执行入院、出院和重症监护病房收治标准,及时为符合入院、出院条件的工伤职工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对相关医疗费用给予记账;不得推诿和拒绝符合入(出)院标准的工伤职工住院(出院),不得为不符合入院指征的工伤职工办理住院治疗;不得将未达到出院标准的工伤职工催赶出院或要求其自费住院;

充分利用工伤职工在其他协议医疗机构所做的检查结果,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对治疗本次工伤相关的医疗费用(涉及第三人责任和工伤认定超期申报的除外)予以记账,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与治疗本次工伤不相关的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支付;

因病情需要延长工伤停工留薪期的在院工伤职工,须及时提醒并协

助其办理相关手续;

工伤职工经治疗后病情稳定,具有康复价值,应建议并提醒工伤职工及时向经办机构提出工伤康复申请,按规定转入工伤保险康复协议医疗机构;

在收治没有持就医告知书的疑似工伤职工就医时,应按照工伤相关规定提供医疗服务,不得区别对待。涉及第三方责任的应及时通知经办机构备案。

(四)转诊转院:

因医疗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满足救治工伤伤情需要的转省外治疗的,须转往工伤保险医疗协议机构或二级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协议机构;填写《贵州省工伤保险参保职工转省外住院备案表》报参保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后转诊转院。

如因故意拖延、未及时办理转院等造成工伤职工利益受损的,将承担延期期间的全部医疗费用及相关责任。

(五)自费知情同意:

工伤职工住院时需使用国家和省工伤保险目录外的诊疗项目、药品、住院服务标准、医用材料,须经工伤职工或其家属、用人单位签字同意后实施。未经工伤职工或其家属、用人单位签字同意实施的,经治科室或医生将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

签字单上须注明费用项目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和时间。

不得要求工伤职工在住院期间到门诊缴费或院外购药。(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出院带药:

为工伤职工开具出院医嘱,出院带药的品种和数量应当符合本次就诊工伤病情所需并严格执行国家处方管理办法规定,一般不超过7 日用量。对于已明确的职业性尘肺病等慢性病或者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一般最长不超过1个月用量,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七)异地就医:

严格执行异地就医结算相关规定为异地参保患者提供直接结算,因特殊原因不能直接结算的需向经办机构备案。

为异地工伤职工提供康复医疗的服务情况纳入本地统一管理和考核。

(八)费用查询:

工伤职工办理费用结算及出院手续时,医疗机构应提供费用清单、有效票据、出院小结等,并为参保患者提供查询服务或渠道,承担其解释工作。

(九)康复管理:

工伤参保患者在创伤治疗期需早期介入康复治疗的,实施康复诊疗的医务人员需具有相应康复资质。康复治疗实施前和工伤职工出院前,应对工伤职工开展康复价值评估并出具初期和终期评定报告,康复治疗时间超过一个月的应每月出具康复价值中期评定报告,制定康复治疗方案。

在同一部位不得使用两种以上疗效相同或相似的治疗项目(含物理、康复、针灸等中医理疗项目);康复治疗严格按照工伤目录内康复治疗项目开展,超出工伤目录外的康复项目和超疗程治疗的,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十)尘肺病管理:

尘肺病职工具有《贵州省尘肺病工伤医疗费结算管理办法》中的合并症时,须按《贵州省尘肺病工伤医疗费结算管理办法》收治尘肺病职工;尘肺病职工无并发症时,按诊疗常规在门诊进行治疗,按照诊疗常规、物价政策和工伤保险政策,本着既满足尘肺病职工医疗需求,又不浪费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十一)辅助器具配置:

工伤职工在创伤治疗期因治疗需要配置矫形器具的,乙方应为工伤职工出具配置矫形器的证明,详描述患者基本情况,配置理由、配置矫形器的名称。经办机构商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确认后,通知辅助器具配置协议机构进行配置,费用由经办机构与辅助器具配置协议机构结算。

(十二)合理诊疗:

1、严格掌握各种检查和治疗项目使用的适应症和禁忌症。不得将大型仪器检查项目、临床“套餐式”检查、无临床指征的检查项目等作为常规检查。不得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使用物理治疗与康复项目、中医诊疗项目、精神科诊疗项目、口腔科治疗等,应严格掌握适应症,记录相关诊疗的必要性,记录治疗部位、次数、疗程等明细信息,并有结果分析。

2、对工伤人员住院期间进行磁疗、超声波治疗、气压治疗、射频电疗、静电治疗、低频脉冲电治疗、中频脉冲电治疗、高频脉冲电治疗、红外线治疗等物理治疗,治疗时间原则上为1个疗程(10—15天),一个疗程期内采取的治疗项目不得超过2项,治疗项目须操作者和工伤患者或家属双签字。

3、对工伤人员进行的中医特色治疗,如:各种电针、普针、灸法、中药熏洗、贴敷疗法、中药涂擦治疗、中药热奄包治疗、中药封包治疗、穴位注射、穴位贴敷治疗等,应有中医辨证施治记录,根据病情需要调整治疗方案。医疗人员应有中医从业资格。治疗时间原则上为一个疗程(10—15天),特殊病种和患者可有特殊处理,病历要详细说明延长疗程的原因。同一天采取的中医治疗项目不得超过3种,同一部位不能使用2种以上疗效相同的中医治疗项目;其中针灸治疗为每日1次,普针每次不得超过30个穴位,电针每次不得超过12个穴位。中医治疗项目须操作者和工伤患者或家属双签字。

二、目录管理

(一)三目录管理:

为工伤职工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在工伤职工治疗期间严格执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住院服务标准、医用材料目录的有关规定。使用目录内限制适应症药品,必须有详细的临床诊断依据和记录,否则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二)医疗机构目录管理

按有关规定做好目录管理工作,做好编码比对工作,因目录匹配数据错误或串换项目对应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支付,已经支付的应主动退回。

(三)备药原则:

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优先选择采购、使用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品,药品品种、备药率应满足工伤职工的就医需求。

三、费用结算

(一)结算方式:

《就医告知书》中明确已认定工伤,按相关规定联网结算门诊和住院费用;

《就医告知书》中明确未认定工伤,门诊费用由参保单位或职工现金先行全额支付,待工伤认定后到甲方申请零星报销。若认定工伤,系统自动生成结算信息;若工伤还未认定,系统不能自动生成结算信息,住院医疗费暂作挂账处理,待工伤认定后系统能自动结算信息后,再办理结算手续;挂账时间超过60天,系统仍不能自动生成结算信息时,参保单位或职工个人现金全额支付工伤费用。

因网络故障等原因不能联网结算的,由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先垫付医疗费用,医疗机构为工伤职工如实提供出院小结、长期医嘱、临时医嘱、费用清单和发票等报销所需资料,并指引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家属持相关结算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手续。

(二)住院期间外购:

不得要求住院工伤职工到门诊或其他协议机构购买药品或材料等。因病情需要到院外购药、检查的,应提供以上情况的证明并加盖医院公章,其费用医疗机构垫付并录入信息系统,符合工伤保险规定的费用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结算。

工伤住院期间发生的门诊费用(出入院当天除外),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三)伤病分离:

在为工伤职工提供医疗服务时,应严格区分“工伤伤情”和“非工伤伤情”。治疗非工伤病情引发的疾病所产生的费用,不得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结算范围。

(四)物价规定:

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医疗服务价格收费规定,如违反相关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规定标准收费的,超出部分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五)医疗事故处理:

工伤职工在医疗机构就医发生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应在医疗事故确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书面报告。医疗事故引发的相关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承担。

就诊流程篇

一、“省级统一慢特病”门诊认定及报销流程

(一)病种认定流程:

1.有慢特病资料的,参保患者持电子医保凭证/医保卡/身份证,门诊挂号→接诊医师审查慢特病办理资料,符合申报条件的→填写《贵州省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两位医师(含一位副高职称医师)签字确认→持医保卡/身份证、待遇认定申请表及相关慢特病办理资料,到门诊部一站式服务中心备案。

2.无慢特病资料的,参保患者持电子医保凭证/医保卡/身份证,住院或门诊就诊→诊治医师根据检查结果,对符合门诊慢特病申报条件的→填写《贵州省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两位医师(含一位副高职称医师)签字确认→持身份证/医保卡、待遇认定申请表及相关慢特病办理资料,到门诊部一站式服务中心备案。

(二)报销流程:

1.已认定慢特病的,参保患者持电子医保凭证/医保卡/身份证,门诊挂号→持电子医保凭证/医保卡/身份证、门诊慢特病医疗证、疾病证明书、检查申请单/处方/治疗单,到门诊收费窗口交费(直接按医保政策报销)。

2.还未认定慢特病,已现金交费的→按病种认定流程进行慢特病备案→持电子医保凭证/医保卡/身份证、门诊慢特病医疗证、疾病证明书、门诊发票、检查检验报告单,到门诊收费窗口补报销。

二、“省城乡居民重大疾病”门诊备案及报销流程

(一)备案流程:参保患者持电子医保凭证/医保卡/身份证,门诊挂号→诊治科室核实身份、确诊重大疾病相应病种→开具疾病证明书并填写《贵州省城乡居民重大疾病确诊单》→持电子医保凭证/医保卡/身份证、疾病证明书、《贵州省城乡居民重大疾病确诊单》,到门诊部一站式服务中心备案登记。

(二)报销流程,参保患者持电子医保凭证/医保卡/身份证,门诊挂号→持电子医保凭证/医保卡/身份证、疾病证明书、检查申请单/处方/

治疗单,到门诊收费窗口交费(直接按医保政策报销)。

注:“血液透析(按年、季、月结算)”病种除外。

三、“安顺市慢特病”门诊报销流程

(一)已申报慢特病的,参保患者持电子医保凭证/医保卡/身份证,门诊挂号→持电子医保凭证/医保卡/身份证、门诊慢特病医疗证、疾病证明书、检查申请单/处方/治疗单,到门诊收费窗口交费(直接按医保政策报销)。

(二)未申报慢特病的,符合门诊慢特病申报条件已现金交费的→持电子医保凭证/医保卡/身份证、疾病证明书,到门诊部一站式服务中心备案→持电子医保凭证/医保卡/身份证、门诊发票、检查检验报告单,到门诊收费窗口补报销。

四、“职工普通门诊统筹”报销流程

参保职工持电子医保凭证/医保卡/身份证,门诊挂号→持电子医保凭证/医保卡/身份证、疾病证明书、检查申请单/处方/治疗单,到门诊收费窗口交费(直接按医保政策报销)。

五、“生育产前检查”门诊备案及报销流程

(一)备案流程:确诊怀孕的参保患者→通过贵州医保APP或贵州医保微信公众号提交门诊产前检查备案申请→持母婴健康手册,到门诊收费窗口审核备案。

(二)报销流程:参保患者持电子医保凭证/医保卡/身份证,门诊挂号→持电子医保凭证/医保卡/身份证、检查申请单/治疗单,到门诊收费窗口交费(直接按医保政策报销)。(若已现金交费的,可持电子医保凭证/医保卡/身份证、门诊发票到门诊收费窗口退费补报销)。

注:畸形筛查项目预约时需先交现金,待检查完成后再进行补报销。

六、普通住院报销流程

参保患者住院→诊治科室核实身份并开具住院证→持电子医保凭证/医保卡/身份证,到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登记医保→患者出院→持电子

医保凭证/医保卡/身份证、疾病证明书、出院小结、预交款收据,到住院处出院结算窗口办理医保结算。

注:外伤病人住院,首诊医师需如实填写《安顺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外伤受伤原因确认表》(异地患者填写《外伤无他方责任承诺书》),详细书写受伤时间、地点、经过等,并由本人或委托人签署承诺书。

七、“按病种付费”住院结算流程

对符合医保按病种付费的参保患者住院→首诊医师告知按病种付费政策并签署告知书,在住院证上准确填写按病种付费疾病名称,并标注“单病种”→持电子医保凭证/医保卡/身份证,到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登记医保→患者出院→持电子医保凭证/医保卡/身份证、疾病证明书、出院小结、预交款收据,到住院处出院结算窗口办理医保结算。

治疗过程中才确定按病种付费管理(或按病种付费管理患者出现合并症)的应及时纳入(或退出),并到住院处更改患者住院费别。

八、“职工生育”住院报销流程

参保职工生育住院→诊治科室核实身份并开具住院证→持电子医保凭证/医保卡/身份证、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患者出院→持电子医保凭证/医保卡/身份证、疾病证明书、出院小结、预交款收据,到住院处职工生育申请窗口审核确定报销方式(平产或剖宫产、保胎、人工流产、合并症、并发症)→住院处医保登记窗口登记医保→住院处出院结算窗口办理医保结算。

九、“职工工伤”住院报销流程

参保职工工伤住院→诊治科室开具住院证→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病人所在单位向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认定→社保经办机构出具就医告知书→持住院证、就医告知书,到住院处医保登记窗口登记工伤→患者出院→持工伤认定书、就医告知书、疾病证明书、出院小结、预交款收据,到住院处出院结算窗口办理工伤结算。

十、“外检外治”费用转入流程

管床医生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科主任审核签字→医保科审批、登

记→检查报告或治疗记录单交科室入病历归档→管床医师在发票上签字并注明费用转入原因→持发票、检查报告单或治疗记录单复印件,到住院处门诊转住院费窗口录入住院费用→开具预交款收据。

十一、“省城乡居民重大疾病”住院报销流程

参保患者住院→诊治科室核实身份、确诊重大疾病相应病种→开具住院证并填写《贵州省城乡居民重大疾病确诊单》→持电子医保凭证/医保卡/身份证,到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持《贵州省城乡居民重大疾病确诊单》,到住院处城乡居民重大疾病窗口备案登记→救治科室按重大疾病临床路径或标准化治疗方案管理和治疗→患者出院→持电子医保凭证/医保卡/身份证、疾病证明书、出院小结、预交款收据,到住院处出院结算窗口办理医保结算。

注:对符合省城乡居民重大疾病救治范围的参保患者,医生应在《入院证》上准确填写疾病名称,并标注“城乡重疾”。

中途因各种情况需退出时填写《省重大疾病救治退出备案表》,需到住院处城乡居民重大疾病窗口办理终止救治,并到住院处更改患者住院费别。

十二、特殊药品认定及外购流程

(一)特殊药品用药条件认定流程:

患者持疾病诊治资料→指定医师对患者进行资格认定后,填报《贵州省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用药资格申请表》→患者持电子医保凭证/持医保卡,到门诊部一站式服务中心或住院处特药申请窗口申报→医保局审核。

(二)特殊药品省内远程药店购药流程:

指定医师按照特殊药品“五定管理”对患者进行用药资格认定后,开具《贵州省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用药资格申请表》、纸质用药处方→患者持《贵州省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用药资格申请表》、纸质用药处方及电子医保凭证/医保卡,到住院处特药申请窗口申请办理→特药药店24小时内与患者确认购药→患者(或家属)远程支付费用→药店免费配送药。

附件1

贵州省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病种

办理标准

一、1型糖尿病

1.住院或门诊明确诊断;

2.血糖监测报告单:提示空腹血糖≥7.0mmol/L、随机血糖≥11.1mmol/L;

3.血胰岛素或C 肽检查报告单;

4.胰岛素自身免疫抗体(GAD超过参考范围上限或GAD阳性)检查报告单。

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可办理。

二、糖尿病(并心、脑、肾、周围神经病变及视网膜病变)(一)糖尿病并心损害

1.达到心脏扩大、心肌肥厚诊断标准:

(1)出院记录明确诊断;

(2)血糖监测报告单;

(3)心脏超声检查图像及报告单:提示心脏扩大,即LA(左心房)>35mm或男性LV(左心室)>55mm、女性LV(左心室)>50mm;

(4)心脏超声检查图像及报告单:提示心肌肥厚,即IVS(室间隔厚度)>12mm或LVPW(左室后壁)>12mm。

以上“(1)(2)”为必备,加其余两项之一可办理。2.达到冠心病诊断标准:

(1)出院记录明确诊断;

(2)血糖监测报告单;

(3)冠状动脉造影或冠脉CTA报告单:提示冠状动脉任一支血管狭

窄程度≥50%;

(4)心电图图文及报告单:提示心肌梗死(心肌梗塞)。以上“(1)(2)”为必备,加其余两项之一可办理。

(二)糖尿病并脑损害1.出院记录明确诊断;2.血糖监测报告单;

3.头颅CT或MRI检查报告单:提示脑梗塞(脑梗死)、脑出血或脑软化灶;

4.达到以下神经功能缺失的表现之一:单侧肌力四级及以下、偏身或肢体感觉障碍、语言障碍或吞咽功能障碍、认知功能损害、共济失调。

以上同时具备“1、2、3”或“1、2、4”可办理。

(三)糖尿病并肾损害1.出院记录明确诊断;2.血糖监测报告单;

3.24 小时尿白蛋白排泄量≥300mg/24h;4.内生肌酐清除率(Ccr)≤50%;

5.3-6 个月内的两次尿白蛋白/肌酐检查报告单:尿白蛋白/肌酐比值≥300mg/g。

以上“1、2”为必备,加其余三项之一可办理。

(四)糖尿病并周围神经病变1.出院记录明确诊断;

2.血糖监测报告单;

3.神经电生理检查报告单:提示周围神经损害。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可办理。

(五)糖尿病并视网膜病变

1.出院记录明确诊断;2.血糖监测报告单;

3.眼底荧光造影(FFA)检查报告单:提示糖尿病视网膜病变Ⅲ-Ⅵ期(即增殖期或重度非增殖期糖尿病视网膜病变);

4.眼底荧光造影(FFA)检查报告单提示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同时眼底光学相关断层扫描检查(OCT)检查报告单提示糖尿病黄斑水肿。

以上“1、2”为必备,加其余两项之一可办理。三、原发性高血压(并心、脑、肾损害)

(一)原发性高血压并心损害

1.达到心脏扩大、心肌肥厚诊断标准:

(1)出院记录明确诊断;

(2)超声心动图检查提示心脏扩大:LA(左心房)>35mm或男性LV(左心室)>55mm、女性LV(左心室)>50mm;

(3)超声心动图检查提示心肌肥厚:IVS(室间隔厚度)>12mm或LVPW(左室后壁)>12mm。

以上“(1)”为必备,加其余两项之一可办理。2.达到冠心病诊断标准:

(1)出院记录明确诊断;

(2)冠状动脉造影或冠脉CTA报告单提示冠状动脉任一支血管狭窄程度≥50%;

(3)心电图图文及报告单:提示心肌梗死(心肌梗塞)。以上“(1)”为必备,加其余两项之一可办理。

(二)原发性高血压并脑损害1.出院记录明确诊断;

2.头颅CT或MRI检查报告单:提示脑梗塞(脑梗死)、脑出血、脑

软化灶或中重度脑缺血;

3.达到以下神经功能缺失的表现之一:单侧肌力四级及以下、偏身或肢体感觉障碍、语言障碍或吞咽功能障碍、认知功能损害、共济失调。

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可办理。

(三)原发性高血压并肾损害

1.出院记录明确诊断;

2.24 小时尿白蛋白排泄量≥0.3g/24h;

3.内生肌酐清除率(Ccr)≤50%;

4.3-6 个月内的两次尿白蛋白/肌酐检查报告单:尿白蛋白/肌酐比值≥300mg/g。

以上“1”为必备,加其余三项之一可办理。

四、冠心病(并心肌梗塞、严重心律失常、心脏扩大)

(一)冠心病并心肌梗塞

1.经住院或门诊明确诊断;

2.明确诊断为心肌梗死(心肌梗塞)的心电图检查图文报告单及心肌坏死标志物增高的依据;

3.冠状动脉支架手术记录;

4.冠状动脉搭桥手术记录。

以上“1”为必备,加其余三项之一可办理。

(二)冠心病并严重心律失常

1.出院记录中有明确的心肌梗塞(心肌梗死)病史或冠状动脉造影、冠脉CTA报告单提示冠状动脉任一支血管狭窄程度≥50%;

2.心电图图文及报告单明确提示以下表现:室性心动过速、室颤、持续房颤、Ⅱ度Ⅱ型及以上房室传导阻滞,长间歇>3 秒;

3.植入ICD、CRT或CRTD记录。

以上“1”为必备,加其余两项之一可办理。

(三)冠心病并心脏扩大

1.出院记录中有明确的心肌梗塞(心肌梗死)病史或冠状动脉造影、冠脉CTA报告单提示冠状动脉任一支血管狭窄程度≥50%;

2.心脏超声检查图像及报告单:提示心脏扩大,即LA(左心房)>35mm或男性LV(左心室)>55mm、女性LV(左心室)>50mm。

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可办理。

五、肝硬化代偿期

1.出院记录明确诊断;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腹部B 超或CT或MRI等提示肝硬化、腹水;

(2)ALT、TB正常,瞬时弹性成像值E>12.0kPa;ALT<5ULN、胆红素正常,瞬时弹性成像值E>17.0kPa;

(3)胃镜提示食管胃底静脉曲张。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可办理。

六、肝硬化失代偿期1.出院记录明确诊断;

2.肝硬化基础上至少出现以下两种情况:

(1)腹部B 超或CT或MRI等提示肝硬化、腹水;

(2)出现消化道出血、肝性脑病、自发性腹膜炎、肝肾综合征、肝肺综合征、脓毒血症等肝硬化失代偿期并发症之一;

(3)肝功能急性失代偿(转氨酶≥10 倍正常上限,血清胆红素≥5mg/dL或85.5umol/L,凝血异常INR≥1.5 或PTA<40%)。

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可办理。

七、肝豆状核变性

1.经住院或门诊明确诊断;2.同时具备以下3 种条件:

(1)K-F 环阳性;

(2)血清铜蓝蛋白<0.2g/L

(3)24 小时尿铜>100ug(儿童>40ug)者。

3.ATP7B 基因突变检测,发现1-2 个等位基因致病突变。以上同时具备“1、2”、“1、3”或“2、3”可办理。

八、艾滋病病毒感染1.诊断证明;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HIV抗体筛查试验有反应和HIV抗体确证试验阳性;

(2)HIV抗体筛查试验有反应和核酸定性试验阳性;

(3)HIV抗体筛查试验有反应和核酸定量试验>5000CPs/mL。以上“1”为必备,加“2”中任一项可办理。

九、尘肺病理性(非工伤)1.CT报告单:提示尘肺;2.胸片报告单:提示尘肺;

3.患者提供无工伤保险承诺书。

以上同时具备“1、3”或“2、3”可办理。

十、重症肌无力

1.经住院或门诊明确诊断;

2.肌疲劳试验阳性;3.药物试验阳性;

4.神经电生理检测阳性;

5.重症肌无力相关抗体(AchR-Ab、Musk-Ab或LRP4-Ab等)检测阳

性。

以上“1”为必备,加其余任意两项可办理。

十一、帕金森病

1.经住院或门诊明确诊断;2.进行性运动迟缓;

3.静止性震颤;

4.肌强直或肌张力增高。

以上同时具备“1、2、3”或“1、2、4”可办理。

十二、脑卒中(脑出血、脑梗死、蛛网膜下腔出血)无后遗症

1.有影像学支持的脑梗死(脑梗塞)、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诊断;2.经住院明确诊断为脑梗死或脑出血或蛛网膜下腔出血。

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可办理。

十三、脑卒中(脑出血、脑梗死、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症

1.有影像学支持的脑梗塞(脑梗死)、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诊断;

2.达到以下神经功能缺失的表现之一:单侧肌力四级及以下、偏身或肢体感觉障碍、语言障碍或吞咽功能障碍、认知功能障碍、共济失调;

3.经住院明确诊断为脑梗死或脑出血或蛛网膜下腔出血。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可办理。

十四、阿尔茨海默病

1.经住院或门诊明确诊断;

2.有近记忆力下降的症状,神经心理评估提示有情景记忆障碍;

3.CT或MRI扫描显示内侧颞叶萎缩;4.具备以下任何一条:

(1)PET-CT成像显示颞叶内侧或顶枕叶葡萄糖摄取降低;

(2)脑脊液中β-淀粉样蛋白42(Aβ42)水平降低以及

磷酸化tau蛋白(P-tau)或总tau蛋白(T-tau)水平升高;

(3)PET-CT成像显示脑中存在Aβ沉积;

(4)直系亲属中有已证实的常染色体显性遗传突变导致的阿尔茨海默病。

以上同时具备“1、2、3”或“1、3、4”可办理。

十五、风湿性心脏病

1.经住院或门诊明确诊断;

2.超声心动图显示累及心脏瓣膜损害;

3.血浆BNP检测报告提示心功能不全Ⅲ级及Ⅲ级以上;

4.出院记录证明已行外科手术或介入手术。

以上同时满足“1、2、3”或“1、2、4”可办理。

十六、扩张型心肌病

1.经住院或门诊明确诊断;

2.超声心动图显示左室舒张末期内径(LVEDd):LVEDd>50mm(女性),LVEDd>55mm(男性);

3.超声心动图显示LVEF<45%。

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可办理。

十七、青光眼

1.经住院或门诊明确诊断;

2.根据影像学检查(如眼底照相,眼底OCT或OCTA,眼前节OCT,UBM,B 超等)其中之一结果符合青光眼的改变;

3.视野检查:结果提示青光眼视野损害;4.眼压监测记录;

5.房角检查结果异常:静态房角镜检查发现房角狭窄≥180°、或房角后退;

6.视觉电生理检查(ERG、VEP)结果异常;

7.眼前节照相结果异常:周边前房深度小于等于1/4CT或角膜水肿或晶状体移位。

以上“1、2、3”为必备,加其余四项之一可办理。

十八、慢性阻塞性肺疾病1.经住院或门诊明确诊断;

2.胸部影像学提示慢支炎/肺气肿改变;

3. 肺功能检查报告单:提示阻塞性通气功能障碍(FEV1/FVC<70%)(如因多发肺大泡不宜肺功能检查,需提供胸部ct有肺大泡报告单)。<>

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可办理。十九、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1.经住院或门诊明确诊断;

2.骨髓细胞学、骨髓流式细胞学或骨髓活检明确诊断为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3.MDS相关基因突变或二代测序检测出有明确诊断意义的基因突变;4.染色体检测出有明确诊断意义的染色体改变。

以上同时具备“1、2”或“1、3、4”可办理。

二十、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1.经住院明确诊断;

2.器官移植的相关记录资料;

3.提供需使用抗排异药物的证明资料。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可办理。

二十一、系统性红斑狼疮1.经住院或门诊明确诊断;

2.免疫学检查抗核抗体(ANA)阳性且滴度>1 ︰ 100;

3.免疫学检查抗心磷脂抗体阳性;

4.免疫学检查抗核小体抗体(AnuA)阳性;5.免疫学检查抗Sm抗体阳性;

6.免疫学检查抗双链DNA抗体(dsDNA)阳性;7.免疫学检查低补体血症:C3 或C4降低;

8.肾活检报告单证实为狼疮性肾炎。

以上“1、2”为必备,加其余六项之一可办理。

二十二、再生障碍性贫血1.经住院或门诊明确诊断;2.血常规:全血细胞减少;

3.骨髓常规检查报告:多处骨髓增生减低或重度减低;4.骨髓病理检查报告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骨髓全切片增生减低;

(2)骨髓小粒空虚;

(3)造血组织减少;

(3)非造血细胞比例增高;

(4)巨核细胞明显减少或缺如;

(5)红系、粒系细胞明显减少。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可办理。

二十三、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1.经住院或门诊明确诊断;

2.至少2 次血常规检查示血小板计数减少,血小板<50G/L以下;3.骨髓检查:巨核细胞数增多或正常、有成熟障碍。

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可办理。

二十四、噬血细胞综合征

1.经住院或门诊明确诊断;

2.分子诊断符合噬血细胞综合征,如PRF1、UNC13D、STX11、STXBP2、Rab27a、LYST、SH2D1A、BIRC4、ITK、AP3B1、MAGT1、CD27 等发现病理性突变;

3.符合以下8 条指标中的5 条:

(1)发热:体温>38.5℃,持续>7 天;

(2)脾大;

(3)血细胞减少(累及外周血两系或三系):血红蛋白<90g/L,血小板<100×109/L,中性粒细胞<1.0×109/L;

(4)高三酰甘油血症或低纤维蛋白血症:三酰甘油>3mmol/L,纤维蛋白原<1.5g/L;

(5)在骨髓、脾脏、肝脏或淋巴结中找到噬血细胞;

(6)NK细胞活性降低或缺如;

(7)血清铁蛋白升高:铁蛋白≥500μg/L;

(8)sCD25(可溶性白介素-2 受体)升高。以上同时满足“1、2”或“1、3”可办理。

二十五、肺间质病抗纤维化治疗1.经住院或门诊明确诊断;

2.CT报告单:提示典型特发性肺纤维化表现;

3.肺功能报告:提示限制性通气功能障碍、弥散量降低;4.血气分析提示:PaO2≤60mmHg(不吸氧)。

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可办理。

二十六、血友病

1.出院记录或门诊病历记录中明确提示有出血倾向;

2.FⅧ(凝血因子8)、FⅨ(凝血因子9)活性水平<50%。<>

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可办理。二十七、强直性脊柱炎

1.经住院或门诊明确诊断;

2.影像学提示骶髂关节炎:单侧骶髂关节炎Ⅲ~Ⅳ 级或双侧骶髂关节炎Ⅱ~Ⅳ 级;

3.HLA-B27阳性;

4.门诊病历或住院记录中有以下特征:

(1)炎性背痛;

(2)关节炎;

(3)附着点炎(跟腱或足底筋膜疼痛或压痛);

(4)前葡萄膜炎;

(5)指炎;

(6)银屑病;

(7)克罗恩病或溃疡性结肠炎;

(8)对非甾体类消炎药反应好;

(9)强直性脊柱炎家族史;

(10)CRP升高。

以上同时具备“1、2”及“4”中的任一项或“1、3”及“4”中的任两项可办理。

二十八、神经系统良性肿瘤放化疗(一)垂体泌乳素腺瘤(PRL腺瘤)1.经住院或门诊明确诊断;

2.住院或门诊资料记载有以下垂体性内分泌功能改变的表现之一:

(1)女性泌乳素腺瘤:典型的闭经、泌乳、不育三联症;

(2)男性泌乳素腺瘤:早期性欲低下、阳痿、早泄、毛发稀疏、睾

丸小等,晚期出现头痛、视力视野障碍。

3.内分泌学检查:血浆PRL值>30ug/ml;

4.头颅CT或MRI检查报告单:提示垂体占位。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可办理。

(二)垂体生长激素腺瘤(GH腺瘤)1.经住院或门诊明确诊断;

2.住院或门诊资料记载有巨人症或肢端肥大症表现;3.内分泌检查:血浆GH>3ug/L,IGF-1 增高;

4.头颅CT或MRI检查报告单:提示垂体占位。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可办理。

(三)垂体促肾上腺皮质激素腺瘤(ACTH腺瘤)1.经住院或门诊明确诊断;

2.住院或门诊资料记载有以下表现之一:向心性肥胖、痤疮、多毛、多血质面容、紫纹、满月脸、水牛背、高血压、骨质疏松等;

3.内分泌学检查:ACTH>80pg/ml;

4.头颅CT或MRI检查报告单:提示垂体占位。

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可办理。(四)无功能垂体腺瘤

1.经住院或门诊明确诊断;

2.住院或门诊资料记载有垂体功能低下表现:乏力、怕冷、

多汗、性欲减退、男性出现阳痿、早泄等,或伴有鞍区压迫症状:视力减退、视野缺损;

3.内分泌学检查:有垂体功能激素水平低下,出现中度高泌乳素血症;

4.头颅CT或MRI检查报告单:提示垂体占位。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可办理。

(五)颅咽管瘤

1.经住院或门诊明确诊断;

2.住院或门诊资料记载有以下表现之一:发育停滞、侏儒症、尿崩症、视野为单眼或双眼颞侧偏盲;

3.影像学:头颅CT示蝶鞍正常或呈盆性扩大,鞍上有低密度囊性占位,或MRI示鞍上、鞍内囊性肿物;

4.病理报告单。

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可办理。(六)脑膜瘤

1.经住院或门诊明确诊断;

2.头颅MR或CT检查:提示颅内占位、病灶均匀强化,边界清楚;3.MRS提示良性肿瘤。

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可办理。

(七)脊索瘤

1.经住院或门诊明确诊断;

2.CT骨窗可见局限性骨质破坏,肿瘤中不见钙化、骨化表现;3.病理报告单。

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可办理。(八)脉络丛乳头状瘤

1.经住院或门诊明确诊断;

2.脑积水、颅内压增高和与肿瘤部位相关的神经功能异常;3.病理报告单。

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可办理。

(九)脊髓空洞症

1.经住院或门诊明确诊断;

2.神经系统检查(常有分离性感觉障碍体征);

3.CT或MR检查提示脊髓内T2WI高信号、T1WI低信号。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可办理。

(十)听神经瘤

1.经住院或门诊明确诊断;

2.住院或门诊资料记载有以下表现之一:持续的高调样耳鸣,急性加重的听力下降乃至耳聋、眩晕、平衡障碍等表现;

3.电生理学检查:存在听力损害表现;

4.神经影像学:CT检查发现内听道呈锥形或者漏斗形扩大,增强的磁共振检查发现以内听道为中心的桥小脑角区肿瘤呈明显强化,见到T 状或锥形。

以上同时具备“1、2、3”或“1、3、4”可办理。

二十九、类风湿性关节炎

1.关节受累(关节肿)情况及积分

(1)1 个大关节(0分);

(2)2-10 个大关节(1分);

(3)1-3 个小关节(有或无大关节受累)(1 分);

(4)4-10 个小关节(有或无大关节受累)(2 分);

(5)>10 个关节受累(至少有1 个小关节受累)(3分)。2.血清学检测(至少需要1 项检测结果):

(1)类风湿因子(RF)和抗环瓜氨酸肽抗体(ACPA)均阴性(0 分);

(2)RF或ACPA低滴度阳性(2 分);

(3)ACPA高滴度阳性(3分);

(4)RF和ACPA高滴度阳性(4分)。

3.急性时相反应(至少需要1 项检测结果):

附件:

类风湿性关节炎积分评定表

项目
具体指标
指标积分
患者积分
1.关节受累
(关节肿)情况
1个大关节



2-10 个大关节
1


1-3个小关节(有或无大关节受累)
1


4-10个小关节(有或无大关节受累)
2


>10 个关节受累(至少有1 个小关节受累)
3

2.血清学检测(至少需要1项检测结果)
类风湿因子(RF)和抗环瓜氨酸肽抗体(ACPA)均阴性



RF 或ACPA 低滴度阳性
2


ACPA高滴度阳性
3


RF 和ACPA高滴度阳性
4

3.急性时相反应(至少需要1项检测结果)
C-反应蛋白(CRP)和血沉(ESR)均正常



CRP 或ESR升高
2

4.病程
<6周



≥6周
1


患者最终积分



附件2

非耐药活动性结核病办证条件

1.出院记录或门诊病历中有明确的抗结核治疗方案;

2.胸部影像学检查报告单:表述活动性结核病灶或胸腔积液;

3.胸水常规提示胸水为渗出液,生化报告单提示腺苷脱氨酶 增高;

4.痰或胸水检查报告单:找到结核分枝杆菌;或肺、胸膜活 检病理诊断结核;

5.出院记录中有符合肺外结核的诊断依据。以上“1”为必备,加其余四项之一可办理。

附件3

利福平耐药结核病办证条件

1.有耐多药结核病定点医院的出院记录,出院记录中有明确二线抗结核治疗方案;

2.药物敏感试验或分子生物学检查证实至少利福平耐药。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可办理。

附件4

贵州省城乡居民医保高血压糖尿病门诊专项保障用药目录及支付标准(2023年)

高血压门诊用药专项待遇用药






序号
类别
药品名称
剂型
规格
支付标准(元/支、片)
备注
一、XC02抗高血压药






(一)XC02A中枢作用的抗肾上腺素能药






1
利血平
注射剂
1ml:1mg
2.950000

2
地巴唑
口服常释剂型
5mg
0.041548





10mg
0.070632





20mg
0.120074

3
甲基多巴
口服常释剂型



4
可乐定
口服常释剂型
75μg
0.229500





0.1mg
0.286041

★(4)
可乐定
贴剂
1mg
17.355261
限持续使用可乐定,且有因禁食、吞咽困难等无法使用可乐定
口服制剂的患者




1.5mg
23.672009





2mg
29.503943





2.5mg
35.000000





5mg
59.500000





(二)XC02C外周作用的抗肾上腺素能药






5
哌唑嗪
口服常释剂型
1mg
0.255000





2mg
0.433500

6
复方罗布麻
口服常释剂型
复方
0.090734

7
多沙唑嗪
口服常释剂型



★(7)
多沙唑嗪
缓释控释剂型
4mg
5.758000

8
萘哌地尔
口服常释剂型
25mg
2.130716





12.5mg
1.253363

9
乌拉地尔
缓释控释剂型



★(9)
乌拉地尔
注射剂
5ml:25mg(以乌拉地尔计)
20.755166





10ml∶50mg(以乌拉地尔计)
35.283782





(三)XC02D作用于小动脉平滑肌的药物






10
硝普钠
注射剂
25mg
4.505969





50mg
7.660148

11
肼屈嗪
口服常释剂型



(四)XC02L抗高血压药与利尿药的复方制剂






12
复方利血平
口服常释剂型
复方
0.103266

13
复方利血平氨苯蝶啶
口服常释剂型
复方
1.298000

二、XC03利尿剂






(一)XC03A低效利尿药






14
氢氯噻嗪
口服常释剂型
10mg
0.024230





25mg
0.048863





50mg
0.083068

15
吲达帕胺
口服常释剂型
2.5mg
0.386901

★(15)
吲达帕胺
缓释控释剂型
1.5mg
0.675921

★(15)
吲达帕胺Ⅱ
缓释控释剂型
1.5mg
0.694000

(二)XC03C高效利尿药






16
呋塞米
口服常释剂型
20mg
0.267071

★(16)
呋塞米
注射剂
20mg
2.843535





40mg
4.834010

17
布美他尼
口服常释剂型
1mg
5.514000

★(17)
布美他尼
注射剂
0.5mg
35.000000





1mg
59.500000

18
托拉塞米
口服常释剂型
5mg
1.241759





10mg
2.110990





20mg
3.588682

★(18)
托拉塞米
注射剂
2ml:10mg
1.960000
限需迅速利尿或不能
口服利尿剂的充血性
心力衰竭患者




4ml:20mg
4.200000





(三)XC03D保钾利尿药






19
氨苯蝶啶
口服常释剂型


目录新增
20
螺内酯
口服常释剂型
12mg
0.092016





20mg
0.136049





25mg
0.161392





100mg
0.466424





三、XC07/XC07Aβ-受体阻滞剂










(一)XC07AA非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






21
普萘洛尔
口服常释剂型

0.280000

★(21)
普萘洛尔
缓释控释剂型

2.593945

★(21)
普萘洛尔
注射剂

168.000000

22
索他洛尔
口服常释剂型


目录新增
(二)XC07AB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






23
阿替洛尔
口服常释剂型
12.5mg
0.110824





25mg
0.188402





50mg
0.320283





0.1g
0.544480

24
比索洛尔
口服常释剂型
2.5mg
0.980520





5mg
1.666884

25
美托洛尔
口服常释剂型
25mg
0.319427





50mg
0.543025





0.1g
0.923143

★(25)
美托洛尔
注射剂



★(25)
美托洛尔
缓释控释剂型
23.75mg
1.235294





25mg
1.284765





47.5mg
2.100000





50mg
2.184100





95mg
3.569999





0.1g
3.712971



美托洛尔Ⅱ
缓释控释剂型



26
艾司洛尔
注射剂



(三)XC07AGα和β-受体阻滞剂






27
阿罗洛尔
口服常释剂型



28
卡维地洛
口服常释剂型
6.25mg
0.632986





10mg
0.907100





12.5mg
1.076077





20mg
1.542070





25mg
1.829330

29
拉贝洛尔
口服常释剂型
50mg
0.715000





0.1g
1.215500





四、XC08钙通道阻滞剂










(一)XC08C作用于血管的选择性钙通道阻滞剂






30
氨氯地平
口服常释剂型
30mg
0.850311





5mg
1.445528





10mg
2.457398

31
尼莫地平
口服常释剂型
20mg
0.115077





30mg
0.156961

32
尼群地平
口服常释剂型
10mg
0.110948





20mg
0.188612

33
硝苯地平
口服常释剂型
5mg
0.020412





10mg
0.034701

34
非洛地平
口服常释剂型
2.5mg
0.316723





5mg
0.538428





10mg
0.915328

★(33)
硝苯地平
缓释控释剂型
10mg
1.147962





20mg
1.951536





30mg
2.661831





60mg
4.525112


硝苯地平Ⅰ

10mg
0.259618


硝苯地平Ⅱ

20mg
0.513341


硝苯地平Ⅲ

30mg
1.791411


硝苯地平Ⅳ

20mg
0.600469

35
氨氯地平阿托伐他汀
口服常释剂型
5mg/10mg
(以氨氯地平/阿托伐他汀计)
6.317100





5mg/20mg
(以氨氯地平/阿托伐他汀计)
9.340082





5mg/40mg
(以氨氯地平/阿托伐他汀计)
14.647741

36
贝尼地平
口服常释剂型
2mg
1.434824





4mg
2.439200





8mg
4.146640

★(34)
非洛地平
缓释控释剂型
2.5mg
1.490812





5mg
2.534381





10mg
4.308447



非洛地平Ⅱ
缓释控释剂型
5mg
1.963299

37
拉西地平
口服常释剂型
4mg
1.465893





6mg
1.999430

38
乐卡地平
口服常释剂型
10mg
2.447143





20mg
4.160143

39
尼卡地平
口服常释剂型



★(39)
尼卡地平
缓释控释剂型



★(39)
尼卡地平
注射剂
2mg
18.917663





5mg
38.150866





10mg
64.856471





20mg
110.256001

★(31)
尼莫地平
注射剂



40
尼群洛尔
口服常释剂型
尼群地平5mg,阿替洛尔10mg
1.955882





尼群地平10mg,阿替洛尔20mg
3.325000

41
西尼地平
口服常释剂型
5mg
2.072900





10mg
3.523930

42
左氨氯地平(左旋氨氯地平)
口服常释剂型
2.5mg
0.992639





5mg
1.687486





(二)XC08D作用于心脏的选择性钙通道阻滞剂






43
地尔硫䓬
口服常释剂型



44
维拉帕米
口服常释剂型
40mg
0.357623

★(44)
维拉帕米
注射剂



★(43)
地尔硫䓬
注射剂
10mg
4.118593





50mg
14.120000

★(43)
地尔硫䓬
地尔硫䓬Ⅱ
缓释控释剂型



★(44)
维拉帕米
缓释控释剂型
0.12g
1.482353





0.18g
2.021881





0.24g
2.520000

五、XC09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药物






(一)XC09A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的单方药






45
卡托普利
口服常释剂型
12.5mg
0.058111





25mg
0.098789

46
依那普利
口服常释剂型
2.5mg
0.226514





5mg
0.385073





10mg
0.654624

47
贝那普利
口服常释剂型
5mg
1.121235





10mg
1.906100





20mg
3.240370

48
福辛普利
口服常释剂型
10mg
1.917690

49
赖诺普利
口服常释剂型
5mg
0.675625





10mg
1.148563





20mg
1.952557

50
雷米普利
口服常释剂型
2.5mg
1.487000





5mg
2.527900

51
咪达普利
口服常释剂型
5mg
4.000000





10mg
6.800000

52
培哚普利
口服常释剂型



(二)XC09B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的复方制剂






53
氨氯地平贝那普利Ⅰ
口服常释剂型
12.5mg(其中盐酸贝那普利10mg,氨氯地平2.5mg)
5.928571



氨氯地平贝那普利Ⅱ
口服常释剂型
10mg:5mg(盐酸贝那普利:氨氯地平)
3.841000

54
贝那普利氢氯噻嗪
口服常释剂型
每片含盐酸贝那普利10mg,氢氯噻嗪12.5mg
2.730000

55
复方卡托普利
口服常释剂型
卡托普利10mg/氢氯噻嗪6mg
0.128584

56
赖诺普利氢氯噻嗪
口服常释剂型
每片含赖诺普利10mg、氢氯噻嗪12.5mg
1.499500

57
依那普利叶酸
口服常释剂型
马来酸依那普利5mg/叶酸0.4mg
2.798084
限有明确同型半胱氨
酸水平升高证据的原
发性高血压




马来酸依那普利10mg,叶酸
4.756743

58
培哚普利吲达帕胺
口服常释剂型
培哚普利叔丁胺2mg,吲达帕胺0.625mg
2.209317





培哚普利叔丁胺4mg,吲达帕胺1.25mg
3.755839

59
培哚普利氨氯地平Ⅰ培哚普利氨氯地平Ⅱ
口服常释剂型





培哚普利氨氯地平Ⅲ
口服常释剂型
每片含精氨酸培哚普利10mg和
苯磺酸氨氯地平(以氨氯地平
计)5mg
6.210000



(三)XC09C血管紧张素Ⅱ拮抗剂的单方药






60
缬沙坦
口服常释剂型
40mg
0.768714





80mg
1.306814





160mg
2.221584

61
奥美沙坦酯
口服常释剂型
20mg
4.435284





40mg
7.539983

62
厄贝沙坦
口服常释剂型
0.075g
2.299108





0.15g
3.908484





0.3g
6.644423

63
氯沙坦
口服常释剂型
50mg
3.555860





100mg
6.044962

64
替米沙坦
口服常释剂型
20mg
0.564246





40mg
0.959218





80mg
1.630670

65
坎地沙坦酯
口服常释剂型
4mg
1.105086





8mg
1.878645





12mg
2.562411





(四)XC09D血管紧张素Ⅱ拮抗剂的复方制剂






66
奥美沙坦酯氢氯噻嗪
口服常释剂型
每片含奥美沙坦酯20mg与氢氯噻嗪12.5mg
6.261445
限对其它血管紧张素
Ⅱ拮抗剂治疗不能耐
受的患者




每片含奥美沙坦酯40mg与氢氯噻嗪25mg
10.644457

67
厄贝沙坦氢氯噻嗪
口服常释剂型
厄贝沙坦75mg/氢氯噻嗪6.25mg
0.833203





厄贝沙坦150mg/氢氯噻嗪
1.416444

68
氯沙坦氢氯噻嗪
口服常释剂型
12.5mg


69
替米沙坦氢氯噻嗪
口服常释剂型
每片含替米沙坦40mg和氢氯噻嗪12.5mg
2.380910





每片含替米沙坦80mg和氢氯噻嗪12.5mg
3.673256

70
缬沙坦氨氯地平Ⅰ
口服常释剂型
每片含缬沙坦80mg、氨氯地平
6.504252



缬沙坦氨氯地平Ⅱ




71
缬沙坦氢氯噻嗪
口服常释剂型
每片含缬沙坦80mg与氢氯噻嗪12.5mg
3.155969

72
奥美沙坦酯氨氯地平
口服常释剂型
每片含奥美沙坦酯20mg和苯磺酸氨氯地平5mg(以氨氯地平计)
5.500000
限对其它血管紧张素Ⅱ拮抗剂治疗不能耐受或疗效不佳的患者
73
替米沙坦氨氯地平
口服常释剂型
每片含替米沙坦 80mg与苯磺
酸氨氯地平 5mg(按照氨氯地平
计算)
7.128571
限对其它血管紧张素Ⅱ拮抗剂治疗不能耐受或疗效不佳的患者
74
坎地氢噻
口服常释剂型
每片含坎地沙坦酯8mg,氢氯噻嗪12.5mg
3.677751





每片含坎地沙坦酯16mg,氢氯噻嗪12.5mg
4.732857

六、其他药物






(一)XG04泌尿系统药XG04C良性前列腺肥大用药






75
特拉唑嗪
口服常释剂型
1mg
0.862674





2mg
1.466546





5mg
2.957553





(二)XC心血管系统XC01D用于心脏疾患的血管扩张药






76
硝酸甘油
口服常释剂型
0.5mg
0.701990

★(76)
硝酸甘油
注射剂
1ml:5mg
15.095466

七、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






序号
类别
药品名称
协议有效期
限制性条件
支付标准
备注
(一)XC07FB其他β-受体阻滞剂复方制剂






77
比索洛尔氨氯地平片
2023年3月1日至 2024年12月31日

*
目录新增
(二)XC08CA二氢吡啶衍生物类






78
氨氯地平叶酸片(II)
2022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用于治疗伴有血浆同型半胱氨酸水平升高的原发性高血压。氨氯地平降低血压,叶酸降低血同型半胱氨酸水平,升高血
叶酸水平。
1.58元(每片含苯磺
酸氨氯地平5mg(以
氨氯地平计)与叶酸
0.8mg)
目录新增
(三)XC09C血管紧张素Ⅱ拮抗剂的单方药






79
阿利沙坦酯片
2022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用于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

80
阿齐沙坦片
2022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高血压。
*
目录新增
81
美阿沙坦钾片
2023年3月1日至 2024年12月31日

*
目录新增
(四)血管紧张素Ⅱ拮抗剂的复方制剂






82
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
2022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1.以沙库巴曲缬沙坦计50mg、
100mg、200mg:用于射血分数降低的慢性心力衰竭(NYHAⅡ-Ⅳ级,LVEF≤40%)成人患者,
降低心血管死亡和心力衰竭住院的风险。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可代替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CEI)或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RB),与其他心力衰竭治疗药物合用。2.以沙库巴曲缬沙坦计100mg、200mg:用
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

糖尿病门诊用药专项待遇用药






序号
类别
药品名称
剂型
规格
支付标准(元/支、片)
备注
一、XA10A胰岛素及其类似药物






(一)XA10AB胰岛素及其类似物,短效






1
人胰岛素(重组人胰岛素)
注射剂
3ml:300单位(笔芯)
30.000000





3ml:300单位(预填充)
33.000000





10ml:400单位
30.000000

2
生物合成人胰岛素
注射剂



3
胰岛素
注射剂
10ml:400IU
23.820000

4
重组赖脯胰岛素
注射剂


限1型糖尿病患者;
限其他短效胰岛素或口服药难以控制的2
型糖尿病患者
5
谷赖胰岛素
注射剂
3ml:300单位(笔芯)
43.200000





3ml:300单位(预填充)
46.200000

6
赖脯胰岛素
注射剂
3ml:300单位(笔芯)
23.980000





3ml:300单位(预填充)
26.980000

7
门冬胰岛素
注射剂
3ml:300单位(笔芯)
43.200000





3ml:300单位(特充)
46.200000





(二)XA10AC胰岛素及其类似物,中效






8
低精蛋白锌胰岛素
注射剂
10ml:400IU
23.800000

9
精蛋白锌重组人胰岛素
注射剂



10
精蛋白人胰岛素(精蛋白重组人胰岛素)
注射剂
3ml:300单位(笔芯)
30.000000





3ml:300单位(预填充)
33.000000





10ml:400单位
30.000000

11
精蛋白生物合成人胰岛素
注射剂



(三)XA10AD胰岛素及其类似物,预混






12
精蛋白锌胰岛素(30R)
注射剂
3ml:300IU
23.820000





10ml:400IU
24.250000

13
精蛋白人胰岛素混合(30R)(30/70混合重 组人胰岛素)
注射剂
3ml:300单位(笔芯)
30.000000





3ml:300单位(特充)
33.000000





10ml:400单位
30.000000

14
精蛋白人胰岛素混合(50R)(50/50混合重 组人胰岛素)
注射剂
3ml:300单位(笔芯)
30.000000

15
精蛋白人胰岛素混合(30R)[精蛋白重组人胰岛素混合(30R)]
注射剂
3ml:300单位(笔芯)
30.000000





3ml:300单位(特充)
33.000000





10ml:400单位
30.000000

16
精蛋白人胰岛素混合(50R)[精蛋白重组人胰岛素混合(50R)]
注射剂
3ml:300单位(笔芯)
30.000000

17
精蛋白人胰岛素混合(30R)[精蛋白重组人胰岛素(预混
30/70)]
注射剂
3ml:300单位(笔芯)
30.000000





3ml:300单位(特充)
33.000000





10ml:400单位
30.000000

18
精蛋白人胰岛素混合(30R)[精蛋白重组人胰岛素混合
注射剂
3ml:300单位(笔芯)
30.000000





3ml:300单位(特充)
33.000000





10ml:400单位
30.000000

19
IM 30/7白0人)]胰岛素混合(50R)[精蛋白重组人胰岛素混合
注射剂
3ml:300单位(笔芯)
30.000000

20
精蛋白人胰岛素混合(30R)(精蛋白锌重组人胰岛素混合)
注射剂
3ml:300单位(笔芯)
30.000000





3ml:300单位(特充)
33.000000





10ml:400单位
30.000000

21
精蛋白重组人胰岛素混合(40/60)
注射剂
3ml:300单位(笔芯)
28.960000
(现用名)精蛋白人胰岛素混合注射液
22
精蛋白锌重组赖脯胰岛素混合(50R)
注射剂
3ml:300单位(笔芯)
18.890000





3ml:300单位(预填充)
21.890000

23
精蛋白锌重组赖脯胰岛素混合(25R)
注射剂
3ml:300单位(笔芯)
28.880000





3ml:300单位(预填充)
21.890000

24
门冬胰岛素30
注射剂
3ml:300单位(笔芯)
43.200000





3ml:300单位(特充)
46.200000

25
门冬胰岛素50
注射剂
3ml:300单位(笔芯)
43.200000





3ml:300单位(特充)
46.200000





(四)XA10AE胰岛素及其类似物,长效






26
精蛋白锌胰岛素
注射剂
10ml:400IU
23.800000

27
重组甘精胰岛素
注射剂


限1型糖尿病患者;
限其他短效胰岛素或口服药难以控制的2
28
地特胰岛素
注射剂
3ml:300单位(笔芯)
73.070000





3ml:300单位(特充)
76.070000

29
甘精胰岛素
注射剂
3ml:300单位(笔芯)
78.180000





3ml:300单位(预填充)
80.980000





1.5ml:450单位(预填充)
99.600000

30
德谷胰岛素
注射剂
3ml:300单位(笔芯)
79.200000





3ml:300单位(预填充)
82.200000





二、XA10B降血糖药物,不含胰岛素










(一)XA10BA双胍类






31
二甲双胍
口服常释剂型
0.25g
0.188083





0.5g
0.319742





0.85g
0.479972

★(31)
二甲双胍
缓释控释剂型
0.25g
0.125028





0.5g
0.212548





0.75g
0.289908



二甲双胍Ⅱ
缓释控释剂型
0.5g
2.160000



(二)XA10BB磺酰脲类衍生物






32
格列本脲
口服常释剂型
2.5mg
0.060104

33
格列吡嗪
口服常释剂型
2.5mg
0.135746





5mg
0.230768

34
格列美脲
口服常释剂型
1mg
0.642188





2mg
1.091719

35
格列喹酮
口服常释剂型
30mg
1.054077

36
格列齐特
口服常释剂型
40mg
0.142448





80mg
0.242162



格列齐特Ⅱ

80mg
0.584735

★(33)
格列吡嗪
缓释控释剂型
5mg
1.198618





10mg
2.037650

★(36)
格列齐特
缓释控释剂型
30mg
0.666526





60mg
1.133094





(三)XA10BD口服复方降糖药






37
吡格列酮二甲双胍
口服常释剂型
每片含盐酸吡格列酮(以吡格列酮计)15mg和盐酸二甲双胍
2.566869

38
二甲双胍格列吡嗪
口服常释剂型
每片含盐酸二甲双胍250mg与格列吡嗪2.5mg
1.719200

39
瑞格列奈二甲双胍Ⅰ
口服常释剂型
每片含瑞格列奈1mg和盐酸二甲双胍500mg
1.962944



瑞格列奈二甲双胍Ⅱ




40
二甲双胍维格列汀Ⅱ
口服常释剂型
每片含盐酸二甲双胍 850mg与维格列汀50mg
1.360000



二甲双胍维格列汀Ⅲ




41
利格列汀二甲双胍Ⅰ
口服常释剂型


限二线用药


利格列汀二甲双胍Ⅱ

每片含利格列汀2.5mg与盐酸二甲双胍850mg
5.697900

42
西格列汀二甲双胍Ⅰ



限二线用药


西格列汀二甲双胍Ⅱ
口服常释剂型
磷酸西格列汀50mg(以游离碱计)和盐酸二甲双胍850mg
4.881880

43
沙格列汀二甲双胍Ⅰ
缓释控释剂型
每片含沙格列汀5mg与盐酸二甲双胍1000mg
9.714300
限二线用药


沙格列汀二甲双胍Ⅱ






沙格列汀二甲双胍Ⅲ

每片含沙格列汀2.5mg与盐酸二甲双胍1000mg
5.714294

(四)XA10BFα-葡萄糖苷酶抑制剂






44
阿卡波糖
口服常释剂型
50mg
0.640981





100mg
1.089668

45
伏格列波糖
口服常释剂型
0.1mg
0.720754





0.2mg
1.225281





0.3mg
1.671244

46
米格列醇
口服常释剂型
25mg
1.022059





50mg
1.737500





100mg
2.953750





(五)XA10BG噻唑啉二酮类






47
吡格列酮
口服常释剂型
15mg
1.434698





30mg
2.438986

48
罗格列酮
口服常释剂型
1mg
0.862612





2mg
1.466441





4mg
2.492949





8mg
4.238014





(六)XA10BH二肽基肽酶-4(DPP-4)抑制剂






49
阿格列汀
口服常释剂型
25mg
8.283289
限二线用药
50
利格列汀
口服常释剂型
5mg
8.203715
限二线用药
51
沙格列汀
口服常释剂型
2.5mg
4.715691





5mg
8.016674

52
维格列汀
口服常释剂型
50mg
4.250000

53
西格列汀
口服常释剂型
25mg
2.691842





50mg
4.576131





100mg
7.779423
限二线用药




(七)XA10BK钠葡萄糖协同转运蛋白2(SGLT-2)抑制剂






54
恩格列净
口服常释剂型
10mg
4.226532





25mg
8.523561

55
卡格列净
口服常释剂型
0.1g
4.080000





0.3g
9.460478

56
达格列净片

5mg
2.564706





10mg
4.360000





(八)XA10BX其他降血糖药






57
米格列奈钙
口服常释剂型
5mg
2.117647





10mg
3.600000

58
那格列奈
口服常释剂型
30mg
0.471059





60mg
0.800800





120mg
1.361360

59
瑞格列奈
口服常释剂型
0.5mg
1.173937





1mg
1.995693





2mg
3.392678





三、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






序号
类别
药品名称
协议有效期
限制性条件
支付标准
备注
(一)XA10AC胰岛素及其类似物,中效






60
德谷门冬双胰岛素注射液
2023年3月1日至 2024年12月31日
限其他胰岛素或口服药难以控制的2型糖尿病患者。
*

(二)XA10AE胰岛素及其类似物,长效






61
德谷胰岛素利拉鲁肽注射液
2023年3月1日至 2024年12月31日
限血糖控制不佳的成人2型糖尿病患者。
*
目录新增
(三)XA10BA双胍类






62
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Ⅲ)
2023年3月1日至 2024年12月31日

0.66元(0.5g);1.12元(1.0g)
目录新增
(四)XA10BD口服复方降糖药






63
二甲双胍恩格列净片(Ⅰ)
2022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本品配合饮食控制和运动,适用于正在接受恩格列净和盐酸二甲双胍治疗的2型糖尿病成人患者,用于改善这些患者的血
糖控制。
1.21元(每片含盐酸
二甲双胍500mg与恩
格列净5mg)
目录新增
(五)XA10BFα-葡萄糖苷酶抑制剂






64
阿卡波糖咀嚼片
2023年3月1日至 2024年12月31日

0.465元(50mg/片)

(六)XA10BJ胰高血糖素样肽-1(GLP-1)类似物






65
艾塞那肽注射液
2022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限二甲双胍等口服降糖药或胰岛素控制效果不佳的BMI≥25的患者,首次处方时需由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专科医师开具处
*

66
利拉鲁肽注射液
2022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限二甲双胍等口服降糖药或胰岛素控制效果不佳的BMI≥25的患者,首次处方时需由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专科医师开具处
*

67
利司那肽注射液
2022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限二甲双胍等口服降糖药或胰岛素控制效果不佳的BMI≥25的患者,首次处方时需由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专科医师开具处
*

68
贝那鲁肽注射液
2023年3月1日至 2024年12月31日
限2型糖尿病。
*

69
度拉糖肽注射液
2023年3月1日至 2024年12月31日
限二甲双胍等口服降糖药或胰岛素控制效果不佳的BMI≥25的患者,首次处方时需由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专科医师开具处
*

70
聚乙二醇洛塞那肽注射液
2023年3月1日至 2024年12月31日
限二甲双胍等口服降糖药或胰岛素控制效果不佳的BMI≥25的患者,首次处方时需由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专科医师开具处
方。
110元
(0.5ml:0.1mg/支)
;
187元
(0.5ml:0.2mg/支)

(七)XA10BK钠葡萄糖协同转运蛋白2(SGLT-2)抑制剂






71
艾托格列净片
2023年3月1日至 2024年12月31日
限二线用药。
*

72
脯氨酸恒格列净片
2023年3月1日至 2024年12月31日
限成人2型糖尿病患者。
*
目录新增
(八)XA10BX其他降血糖药






73
西格列他钠片
2023年3月1日至 2024年12月31日

2.92元(16mg/片)
目录新增

附件5

安顺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遗留特殊门诊

病种申报条件

一、肿瘤放疗、化疗、介入治疗—本地病种(仅职工)

1.两年内出院记录及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单原件(复印件需医院盖章);2.病理报告单;

3.无法提供病理资料的,需提供近两年内的放、化疗记录。以上1是必备,加其余两项之一可办理。

二、尿毒症患者透析——本地病种(仅职工)

1.血肌酐(Scr)>178umol/L或肌酐清除率(Ccr)<50%;<>

2.须有一个疗程以上的结肠透析或腹膜透析或血液透析记录。

三、慢性活动性肝炎及自身免疫性肝炎——本地病种(仅职工)

1.二级(含二级)以上传染病医院或三级医院专科诊为“慢性活动性肝炎”的疾病证明;

2.有近一年传染病医院或三级医院专科住院史及门诊用药记录;3.有实验室诊断肝功能异常报告(肝功能ALT反复升高,

白蛋白下降,白蛋白/球蛋白(A/G)比例异常,丙种球蛋白持续升高,胆红素异常,凝血酶原活动度降低,胆碱酯酶降低,HBsAg阳性超过6个月)或肝活检诊断肝组织病理炎症和(或)纤维化分级中度(G2S2)及以上;

4.相关影像学检查(B超、CT、腹腔镜等)结果符合肝硬化早期的改变。

以上“1、2”为必备,加其余两项之一可办理。

附件6

安顺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病种及收费标准

(三级医疗机构)

序号
病种名称
国家编码
市级医疗机构(三级)




主要操作/治疗方法



按病种付费价格标准
医保支付

个人自付金额






职工医保
(80%)
居民医保(75%)
职工医保
居民医保

1
自然临产阴道分娩
BO80901
3000
2400
2250
600
750
单胎顺产接生
2
计划性剖宫产
BO82901
5600
4480
4200
1120
1400
子官下段剖宫产
3
前庭大腺囊肿
BN75000
2700
2160
2025
540
675
手术
4
急性乳腺炎
BN61x08
2700
2160
2025
540
675
乳房深部脓肿切开引流术
5
前列腺增生
BN40x04
10000
8000
7500
2000
2500
手术(含电切)
6
泪囊炎
BH04303
2300
1840
1725
460
575
泪道再通+泪道成型置管
7
翼状胬肉
BH11012
1900
1520
1425
380
475
翼状箭肉切除组织
8
声带小结
BJ38201
4050
3240
3038
810
1012
手术
9
鼻息肉(单侧)
BJ33901
5000
4000
3750
1000
1250
手术
10
鼻息肉(双侧)
BJ33900
5200
4160
3900
1040
1300
手术
11
肩甲骨骨折
BS42100
5940
4752
4455
1188
1485
非手术〔含中医)
12
肱骨外科颈骨折
BS42212
8100
6480
6075
1620
2025
非手术〔含中医〕
13
锁骨骨折
BS42000
5940
4752
4455
1188
1485
非手术(含中医)
14
肱骨干骨折
BS42300
8100
6480
6075
1620
2025
非手术(舍中医)
15
肱骨髁上骨折
BS42400
6480
5184
4860
1296
1620
非手术(含中医〕
16
尺、桡骨单骨干骨折
BS52400
5940
4752
4455
1188
1485
非手术(含中医)
17
尺骨近端骨折并上尺桡关节脱位
BS52010
7200
5760
5400
1440
1800
非手术(含中医)
18
尺桡骨干双骨折
BS52415
7200
5760
5400
1440
1800
非手术(合中医)
19
史密斯式骨折
BS52521
6300
5040
4725
1260
1575
非手术(含中医)
20
巴通式骨折
BS52510
6300
5040
4725
1260
1575
非手术(含中医)
21
柯里式骨折
BS52500
6300
5040
4725
1260
1575
非手术(含中医,
22
股骨干骨折
BS72300
11700
9360
8775
2340
2925
非手术(含中医)
23
双髁骨折
BS82800
9000
7200
6750
1800
2250
非手术(含中医)
24
三髁骨折
BS82801
9000
7200
6750
1800
2250
非手术(含中医)
25
距骨骨折
BS92100
9000
7200
6750
1800
2250
非手术〔合中医)
26
跟骨骨折
BS92000
9000
7200
6750
1800
2250
非手术(含中医)
27
足掌部骨折
BS92900
5580
4464
4185
1116
1395
非手术(含中医)
28
趾骨骨折
BS92500
3600
2880
2700
720
900
手术(含中医)
29
掌骨骨折
BS62300
4140
3312
3105
828
1035
非手术(含中医)
30
髌骨骨折
BS82000
9000
7200
6750
1800
2250
非手术(含中医)
31
退行性膝关节炎
BM17900
4500
3600
3375
900
1125
非手术(含中医)
32
慢性鼻窦炎
BJ32907
9000
7200
6750
1800
2250
经鼻内镜全组鼻窦开放术(局麻)
33
慢性鼻窦炎
BJ32921
11000
8800
8250
2200
2750
经鼻内镜全组鼻窦开放术(全麻)
34
肋骨骨折合并血气胸
BS22400
8400
6720
6300
1680
2100
经肋间胸腔闭式引流术
35
肋骨骨折合并血气胸
BS27203
8400
6720
6300
1680
2100
经肋床胸腔闭式引流术
36
直肠息肉
BK62131
6000
4800
4500
1200
1500
经内镜直肠良性肿物切除术
37
尿道下裂
BQ54902
8331
6665
6248
1666
2083
尿道下裂阴茎下弯矫治术
38
尿道下裂
BQ54905
8440
6752
6330
1688
2110
尿道下裂Ⅰ期成形术
39
尿道下裂
BQ54906
8750
7000
6562
1750
2188
尿道下裂Ⅱ期成形术
40
睾丸鞘膜积液
BN43330
4400
3520
3300
880
1100
睾丸鞘膜翻转术
41
股骨颈骨折
BS72005
56000
44800
42000
11200
14000
全髋人工关节置换术(含材料)
42
股骨颈骨折
BS72006
44500
35600
33375
8900
11125
人工股骨头置换术(含材料)
43
胫骨平台骨折(内侧)
BS82231
33200
26560
24900
6640
8300
胫骨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含材料)
44
胫骨平台骨折(外侧)
BS82234
34700
27760
26025
6940
8675
胫骨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含材料)
45
胫骨平台骨折(内外侧)
BS82257
46500
37200
34875
9300
11625
胫骨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含材料)
46
胫骨平台骨折(内外后侧)
BS82236
56300
45040
42225
11260
14075
胫骨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含材料)
47
踝关节骨折(内侧)
BS82501
31600
25280
23700
6320
7900
踝关节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含材料)
48
踝关节骨折(外侧)
BS82601
32100
25680
24075
6420
8025
踝关节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含材料)
49
踝关节骨折(内外侧)
BS93001
42400
33920
31800
8480
10600
踝关节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含材料)
50
踝关节骨折(内外后侧)
BS82804
51600
41280
38700
10320
12900
踝关节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含材料)
51
股骨干骨折
BS72306
40000
32000
30000
8000
10000
股骨干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含材料)
52
股骨干骨折
BS72304
24000
19200
18000
4800
6000
股骨干骨折闭合复位髓内针内固定术(含材料)
53
闭合性胫骨平台骨折(内侧)
BS82104
33200
26560
24900
6640
8300
胫骨平台骨折切开复位钢板裸丝钉内固定术(含材料)
54
闭合性胫骨平台骨折(外侧)
BS82105
34720
27776
26040
6944
8680
胫骨平台骨折切开复位钢板螺丝钉内固定术(含材料)
55
闭合性胫骨平台骨折(内外侧)
BS82101
46500
37200
34875
9300
11625
胫骨平台骨折切开复位钢板螺丝钉内固定术(含材料)
56
闭合性胫骨平台骨折(内外后侧)
BS82102
56300
45040
42225
11260
14075
胫骨平台骨折切开复位钢板螺丝钉内固定术(含材料)
57
发育性髋脱位
BQ65202
12800
10240
9600
2560
3200
先天性髋关节脱位切开复位骨盆股骨截骨内固定术(含材料)
58
膝内翻畸形
BM21101
40800
32640
30600
8160
10200
胫骨高位外侧哉骨术(含材料)
59
膝内翻畸形
BQ74101
40800
32640
30600
8160
10200
胫骨高位内侧截骨术(含材料)
60
重度膝关节骨关节炎
BM17903
51200
40960
38400
10240
12800
全膝人工关节置换术(含材料)
61
急性单纯性阑尾炎
BK35804
4200
3360
3150
840
1050
阑尾切除术/椎管内麻醉+基础麻醉
62
急性单纯性阑尾炎
BK35803
5400
4320
4050
1080
1350
经腹腔镜阑尾切除术/全麻
63
急性单纯性阑尾炎(6 岁以下儿童)
BK35807
6100
4880
4575
1220
1525
阑尾切除术/全麻
64
急性单纯性阑尾炎(6 岁以下儿童)
BK35808
7500
6000
5625
1500
1875
经腹腔镜阑尾切除术/全麻
65
胆管结石(无胆管炎或胆囊炎)
BK80533
9000
7200
6750
1800
2250
胆总管探查“T”管引流术/全麻
66
胆管结石(无胆管炎或胆囊炎)
BK80532
13000
10400
9750
2600
3250
胆总管切开取石+空肠Ro1Ixy吻合术/全麻
67
胆管结石(无胆管炎或胆囊炎)
BK80536
10000
8000
7500
2000
2500
经腹腔镜胆管异物取出术/全麻
68
慢性胆囊炎
BK81103
7000
5600
5250
1400
1750
开腹胆囊切除/全麻
69
慢性胆囊炎
BK81104
9000
7200
6750
1800
2250
经腹腔镜胆囊切除/全麻
70
腹股沟斜疝(单侧)
BK40940
4400
3520
3300
880
1100
腹股沟疝修补术/椎管内麻醉+基础麻醉
71
腹股沟斜疝(单侧)
BK40931
5600
4480
4200
1120
1400
经腹腔镜腹股沟疝修补术/全麻
72
腹股沟斜疝(双侧)
BK40235
5200
4160
3900
1040
1300
腹股沟疝修补术/椎管内麻醉+基础麻醉
73
腹股沟斜疝(双侧)
BK40222
6700
5360
5025
1340
1675
经腹腔镜腹股沟疝修补术/全麻
74
腹股沟直疝(单侧)
BK40932
4400
3520
3300
880
1100
腹股沟疝修补术/椎管内麻醉+基础麻醉
75
腹股沟直疝(单侧)
BK40925
5800
4640
4350
1160
1450
经腹腔镜腹股沟疝修补术/全麻
76
腹股沟直疝(双侧)
BK40225
5200
4160
3900
1040
1300
腹股沟疝修补术/椎管内麻醉+基础麻醉
77
腹股沟直疝(双侧)
BK40223
6700
5360
5025
1340
1675
经腹腔镜腹股沟疝修补术/全麻
78
老年性白内障(单侧)
BH25910
3000
2400
2250
600
750
白内障超声乳化摘除术/局麻
79
老年性白内障(单侧)
BH25932
4000
3200
3000
800
1000
白内障超声乳化吸除+人工晶状体植入术/局麻
80
老年性白内障(双侧)
BH25909
5000
4000
3750
1000
1250
白内障超声乳化摘除术/局麻
81
老年性白内障(双侧)
BH25911
6000
4800
4500
1200
1500
白内障超声乳化吸除+人工晶状体植入术/局麻
82
上睑下垂
BH02409
3000
2400
2250
600
750
上睑提肌缩短上睑下垂矫正术/局麻
83
上睑下垂
BH02412
2500
2000
1875
500
625
额肌筋膜瓣悬吊上睑下垂矫正术/局麻
84
上睑下垂
BH02413
2500
2000
1875
500
625
颞筋膜悬吊上睑下垂矫正术/局麻
85
乳腺良性肿瘤(单侧)
BD24x39
2700
2160
2025
540
675
乳腺肿物切除术/局麻
86
乳腺良性肿瘤(双侧)
BD24x46
3100
2480
2325
620
775
乳腺肿物切除术/局麻
87
子宫腺肌病
BN80035
7500
6000
5625
1500
1875
经腹子宫腺肌病灶切除术/椎管内麻醉+基础麻醉
88
子宫腺肌病
BN80036
9300
7440
6975
1860
2325
经腹腔镜子宫腺肌病灶切除术/全麻
89
卵巢良性肿瘤
BD27x54
7500
6000
5625
1500
1875
经腹单侧卵巢囊肿剥除术/椎管内麻醉+基础麻醉
90
卵巢良性肿瘤
BD27x31
9300
7440
6975
1860
2325
经腹腔镜单侧卵巢囊肿剥除术/全麻
91
卵巢良性肿瘤
BD27x55
7500
6000
5625
1500
1875
经腹单侧卵巢切除术/椎管内麻醉+基础麻醉
92
卵巢良性肿瘤
BD27x32
9300
7440
6975
1860
2325
经腹腔镜单侧卵巢切除术/全麻
93
输卵管廷振
BO00128
7500
6000
5625
1500
1875
经腹单侧输卵管切除术/椎管内麻醉+基础麻醉
94
输卵管廷振
BO00117
9300
7440
6975
1860
2325
经腹腔镜单侧输卵管切除术/全麻
95
输卵管廷振
BO00129
7500
6000
5625
1500
1875
经腹单测输卵管开窗术/椎管内麻醉+基础麻醉
96
输卵管廷振
BO00120
9300
7440
6975
1860
2325
经腹腔镜单侧输卵管开窗术/全麻
97
子宫平滑肌瘤
BD25967
9700
7760
7275
1940
2425
经腹全子宫切除术/椎管内麻醉+基础麻醉
98
子宫平滑肌瘤
BD25952
9700
7760
7275
1940
2425
经腹腔镜全子宫切除术/全麻
99
子宫平滑肌瘤
BD25968
9700
7760
7275
1940
2425
经阴道全子宫切除术/椎管内麻碎+基础麻碎
100
子宫平滑肌瘤
BD25966
9700
7760
7275
1940
2425
经腹子宫次全切除术/椎管内麻醉+基础麻醉
101
子宫平滑肌瘤
BD25941
9700
7760
7275
1940
2425
腹腔镜联合阴式全子宫切除术/全麻
102
子宫平滑肌瘤
BD25010
9700
7760
7275
1940
2425
经宫腔镜貓膜下肌瘤除术/全麻
103
肾结石
BN20017
13100
10480
9825
2620
3275
经皮肾镜超声碎石取石术/全麻
104
精索静脉曲张
BI86113
4100
3280
3075
820
1025
精索静脉曲张高位结扎术/椎管内麻醉+基础麻醉
105
精索静脉曲张
BI86105
5500
4400
4125
1100
1375
经腹腔镜精索静脉曲张高位结扎术/全麻
106
隐睾(睾丸可触及)(单侧)
BQ53911
6100
4880
4575
1220
1525
隐睾下降固定术/椎管内麻醉+基础麻醉
107
隐睾(睾丸可触及)(单侧)
BQ53907
7400
5920
5550
1480
1850
经腹腔镜隐睾下降固定术/全麻
108
隐睾(睾丸可触及)(双侧)
BQ53908
6800
5440
5100
1360
1700
隐睾下降固定术/椎管内麻醉+基础麻醉
109
隐睾(睾丸可触及)(双侧)
BQ53906
8500
6800
6375
1700
2125
经腹腔镜隐睾下降固定术/全麻
110
输尿管结石
BN20122
7700
6160
5775
1540
1925
经尿道输尿管镜超声碎石取石术/全麻
111
输尿管结石
BN20121
7800
6240
5850
1560
1950
经尿道输尿管镜激光碎石取石术/全麻
112
输尿管结石
BN20105
7800
6240
5850
1560
1950
经尿道输尿管镜气压弹道碎石取石术/全麻
113
闭合性髌骨骨折
BS82011
8100
6480
6075
1620
2025
髌骨骨折闭合复位内固定术/全麻
114
闭合性髌骨骨折
BS82010
8500
6800
6375
1700
2125
髌骨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全麻
115
闭合性尺骨鹰嘴骨折
BS52013
6900
5520
5175
1380
1725
尺骨鹰带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神经阻滞麻醉
116
闭合性尺骨鹰嘴骨折
BS52014
6400
5120
4800
1280
1600
尺骨鹰嘴骨折闭合复位内固定术/神经阻滞麻醉
117
闭合性尺桡骨干骨折
BS52417
6400
5120
4800
1280
1600
尺骨干骨折闭合复位钢板螺丝钉内固定术/神经阻滞麻醉
118
闭合性尺桡骨干骨折
BS52422
7200
5760
5400
1440
1800
桡骨干骨折切开复位钢板螺丝钉内固定术/神经阻滞麻醉
119
闭合性尺桡骨干骨折
BS52418
7200
5760
5400
1440
1800
尺骨干骨折切开复位髓内针内固定术/神经阻滞麻醉
120
闭合性尺桡骨干骨折
BS52419
7200
5760
5400
1440
1800
桡骨干骨折切开复位髓内针内固定术/神经阻滞麻醉
121
胫腓骨干骨折胫骨骨折
BS82248
8100
6480
6075
1620
2025
胫骨骨折闭合复位钢板螺丝钉内固定术/全麻
122
胫腓骨干骨折胫骨骨折
BS82249
8100
6480
6075
1620
2025
胫骨骨折闭合复位髓内针内固定术/全麻
123
胫腓骨干骨折胫骨骨折
BS82246
8600
6880
6450
1720
2150
胫骨骨折切开复位髓内针内固定术/全麻
124
胫腓骨干骨折胫骨骨折
BS82250
8600
6880
6450
1720
2150
胫骨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全庥
125
胫腓骨干骨折腓骨骨折
BS82259
8100
6480
6075
1620
2025
腓骨骨折闭合复位钢板螺丝钉内固定术/全麻
126
胫腓骨干骨折腓骨骨折
BS82247
8600
6880
6450
1720
2150
腓骨骨折切开复位髓内针内固定术/全麻
127
支气管扩张
BJ47x16
28600
22880
21450
5720
7150
肺叶切除术/支气管内麻醉
128
支气管扩张
BJ47x22
28600
22880
21450
5720
7150
右侧双肺叶切除术/支气管内麻醉
129
支气管扩张
BJ47x21
28600
22880
21450
5720
7150
胸膜肺叶切除术/支气管内麻醉
130
支气管扩张
BJ47x13
29300
23440
21975
5860
7325
经胸腔镜肺叶切除术/支气管内麻醉
131
支气管扩张
BJ47x09
27200
21760
20400
5440
6800
肺段切除术/支气管内麻醉
132
支气管扩张
BJ47x15
27800
22240
20850
5560
6950
经胸腔镜肺段切除术/支管内麻醉
133
支气管扩张
BJ47x11
29100
23280
21825
5820
7275
全肺切除术/支气管内麻醉
134
自发性气胸
BJ93114
25000
20000
18750
5000
6250
肺大泡切除修补术/支气管内麻醉
135
自发性气胸
BJ93116
27000
21600
20250
5400
6750
经胸腔镜肺大泡切除胸膜固定术/支气管内麻醉
136
自发性气胸
BJ93115
20200
16160
15150
4040
5050
胸膜固定术/支气管内麻醉
137
自发性气胸
BJ93111
21100
16880
15825
4220
5275
经胸腔镜胸膜固定术/支气管内麻醉
138
不稳定性心绞痛
BI20005
12100
9680
9075
2420
3025
经皮冠状动脉支架置入术/局庥
139
慢性稳定性心绞痛
BI20819
12100
9680
9075
2420
3025
经皮冠状动脉支架置入术/局庥
140
病态窦房结综合征
BI49513
8200
6560
6150
1640
2050
单腔永久起搏器安置术/局庥
141
病态窦房结综合征
BI49523
8500
6800
6375
1700
2125
双腔永久起搏器安置术/局麻
142
唇裂
BQ36903
5000
4000
3750
1000
1250
单侧唇皮下裂修复术/全庥
143
唇裂
BQ36102
5000
4000
3750
1000
1250
唇正中裂修复术/全庥
144
腭裂
BQ35905
5400
4320
4050
1080
1350
Ⅰ度腭裂修复术/全麻
145
腭裂
BQ35909
5600
4480
4200
1120
1400
Ⅱ度腭裂修复术/全麻
146
慢性扁桃体炎
BJ35015
5500
4400
4125
1100
1375
扁桃体切除术/全麻
147
鼻中隔偏曲
BJ34206
6200
4960
4650
1240
1550
经鼻内镜鼻中隔偏曲矫正术/全麻
148
声带息肉
BJ38104
3500
2800
2625
700
875
经支撑喉镜激光辅助声带肿物切除术/局麻
149
慢性化脓性中耳炎
BH66354
7700
6160
5775
1540
1925
Ⅰ型鼓室成形术/全麻
150
慢性化脓性中耳炎
BH66316
8000
6400
6000
1600
2000
经耳内镜Ⅰ型鼓室成形术/全麻
151
慢性化脓性中耳炎
BH66348
7700
6160
5775
1540
1925
Ⅱ型鼓室成形术/全麻
152
慢性化脓性中耳炎
BH66349
9700
7760
7275
1940
2425
Ⅲ型鼓室成形术/全庥
153
慢性化脓性中耳炎
BH66350
9700
7760
7275
1940
2425
Ⅳ型鼓室成形术/全麻
154
慢性化脓性中耳炎
BH66351
9700
7760
7275
1940
2425
V 型鼓室成形术/全麻
155
慢性化脓性中耳炎
BH66328
7700
6160
5775
1540
1925
外耳道成形术/全麻
156
结节性甲状腺肿
BE04959
8000
6400
6000
1600
2000
甲状腺全切术/全麻
157
结节性甲状腺肿
BE04919
8000
6400
6000
1600
2000
甲状腺次全切除术/全麻
158
结节性甲状腺肿
BE04918
6500
5200
4875
1300
1625
甲状腺部分切除术/全麻
159
肛裂
BK60219
6000
4800
4500
1200
1500
肛周常见疾病手术治疗/椎管内麻醉
160
肛痿
BK60317
6900
5520
5175
1380
1725
复杂肛瘘切除术/椎管内麻醉

注:其中老年性白内障(年龄在55岁以上)和0- 18周岁儿童尿道下裂按省级重大疾病政策报销

附件7

贵州省城乡居民25种重大疾病定安顺市人民医院开展病种及治疗方式(19个病种)

序号
分类
病种名称
治疗方式
费用分类
单价
限定次数
限定金额
基本医
保支付
比例
医疗救
助支付
比例
个人支付比例
超限额部分
就诊类型
周期
备注
1
儿童先心病
房间隔缺损
介入治疗
定额


24000
80%
20%
0%
医院承担
住院
短周期



室间隔缺损
介入治疗
定额


28000
80%
20%
0%
医院承担
住院
短周期



动脉导管未闭
介入治疗
定额


26000
80%
20%
0%
医院承担
住院
短周期

2
终末期肾病
门诊建立腹膜透析或血液透析通路
自体动脉-静脉内瘘成型术
定额


3000
90%
0%
10%
医院承担
门诊
短周期



住院建立腹膜透析或血液透析通路
自体动脉-静脉内瘘成型术
定额


15000
90%
0%
10%
医院承担
住院
短周期



血液透析(按年结
血液透析
定额
480以下

95000
90%
0%
10%
医院承担
门诊/住院
一年



IM 64透)析(按季度结算)
血液透析
定额
480以下

23750
90%
0%
10%
医院承担
门诊/住院
一年



血液透析(按月结算)
血液透析
定额
480以下

7917
90%
0%
10%
医院承担
门诊/住院
一年



血透
血液滤过
定额
1000以下


90%
0%
10%
医院承担
门诊/住院
一年

3
乳腺癌
手术治疗
手术治疗
定额


19000
80%
0%
20%
医院承担
住院
短周期



化疗
化疗
限额

18
70000
80%
0%
20%
医院承担
门诊/住院
一年



放疗
直线加速器调强、适形治疗
限额

35
60000
80%
0%
20%
医院承担
门诊/住院
一年



放疗
直线加速器图像引导治疗
限额

35
70000
80%
0%
20%
医院承担
门诊/住院
一年



放疗
直线加速器二维外照式治疗
限额

35
30000
80%
0%
20%
医院承担
门诊/住院
一年



放疗
钴60照射治疗
限额

35
15000
80%
0%
20%
医院承担
门诊/住院
一年



同步进行规范化疗和放疗
规范化疗+直
线加速器调强
、适形治疗
限额

53
130000
80%
0%
20%
医院承担
门诊/住院
一年



同步进行规范化疗和放疗
规范化疗+直
线加速器图像
引导治疗
限额

53
140000
80%
0%
20%
医院承担
门诊/住院
一年



同步进行规范化疗和放疗
规范化疗+直
线加速器二维
外照式治疗
限额

53
100000
80%
0%
20%
医院承担
门诊/住院
一年



同步进行规范化疗和放疗
规范化疗+钴 60照射治疗
限额

53
85000
80%
0%
20%
医院承担
门诊/住院
一年

4
宫颈癌
手术治疗
手术治疗
定额


19000
80%
0%
20%
医院承担
住院
短周期



化疗
化疗
限额

16
50000
80%
0%
20%
医院承担
门诊/住院
一年



放疗
直线加速器调强、适形治疗
限额

35
50000
80%
0%
20%
医院承担
门诊/住院
一年



放疗
直线加速器图像引导治疗
限额

35
70000
80%
0%
20%
医院承担
门诊/住院
一年



放疗
直线加速器后装内照式治疗
限额

35
30000
80%
0%
20%
医院承担
门诊/住院
一年



放疗
直线加速器二维外照式治疗
限额

35
30000
80%
0%
20%
医院承担
门诊/住院
一年



同步进行规范化疗和放疗
规范化疗+直
线加速器调强
、适形治疗
限额

51
100000
80%
0%
20%
医院承担
门诊/住院
一年



同步进行规范化疗和放疗
规范化疗+直
线加速器图像
引导治疗
限额

51
120000
80%
0%
20%
医院承担
门诊/住院
一年



同步进行规范化疗和放疗
规范化疗+直
线加速器后装
内照式治疗
限额

51
80000
80%
0%
20%
医院承担
门诊/住院
一年



同步进行规范化疗和放疗
规范化疗+直
线加速器二维
外照式治疗
限额

51
80000
80%
0%
20%
医院承担
门诊/住院
一年



同步进行规范化疗和放疗
规范化疗+直 线加速器调强+后装内照式
限额

86
130000
80%
0%
20%
医院承担
门诊/住院
一年



同步进行规范化疗和放疗
规范化疗+直
线加速器图像
引导+后装内
照式治疗
限额

86
150000
80%
0%
20%
医院承担
门诊/住院
一年



同步进行规范化疗和放疗
规范化疗+直
线加速器二维
外照式+后装
内照式治疗
限额

86
110000
80%
0%
20%
医院承担
门诊/住院
一年



放疗
直线加速器调
强+后装内照
式治疗
限额

70
80000
80%
0%
20%
医院承担
门诊/住院
一年



放疗
直线加速器图
像引导+后装
内照式治疗
限额

70
100000
80%
0%
20%
医院承担
门诊/住院
一年



放疗
直线加速器二维外照式+后装内照式治疗
限额

70
60000
80%
0%
20%
医院承担
门诊/住院
一年

5
艾滋病机会性感染
细菌性肺炎
规范化治疗
定额


3000
80%
0%
20%
医院承担
住院
短周期



细菌性肠炎
规范化治疗
定额


3000
80%
0%
20%
医院承担
住院
短周期



败血症
规范化治疗
定额


3000
80%
0%
20%
医院承担
住院
短周期



细菌性脑膜炎
规范化治疗
定额


3000
80%
0%
20%
医院承担
住院
短周期



CMV视网膜炎
规范化治疗
定额


3000
80%
0%
20%
医院承担
住院
短周期



单纯疱疹病毒感染
规范化治疗
定额


3000
80%
0%
20%
医院承担
住院
短周期



带状疱疹病毒感染
规范化治疗
定额


3000
80%
0%
20%
医院承担
住院
短周期



弓形体脑炎
规范化治疗
定额


3000
80%
0%
20%
医院承担
住院
短周期



隐孢子虫病
规范化治疗
定额


3000
80%
0%
20%
医院承担
住院
短周期



卡氏肺囊虫肺炎(PCP)
规范化治疗
定额


3000
80%
0%
20%
医院承担
住院
短周期



口腔和食道念珠菌感染
规范化治疗
定额


3000
80%
0%
20%
医院承担
住院
短周期



隐球菌脑膜炎
规范化治疗
定额


3000
80%
0%
20%
医院承担
住院
短周期



使用甲磺酸伊马替尼
甲磺酸伊马替尼(格尼可)
100mg*12粒/盒门诊治疗
限额
258
120
30960
80%
0%
20%
患者自付
门诊
一年

6

使用甲磺酸伊马替尼
甲磺酸伊马替尼(昕维)
100mg*12片/盒门诊治疗
限额
258
120
30960
80%
0%
20%
患者自付
门诊
一年

使用甲磺酸伊马替尼
甲磺酸伊马替尼(格尼可)
100mg*60粒/盒门诊治疗
限额
1123.42
24
26962
80%
0%
20%
患者自付
门诊
一年

使用甲磺酸伊马替尼
甲磺酸伊马替尼(昕维)
100mg*60片/盒门诊治疗
限额
1123.42
24
26962
80%
0%
20%
患者自付
门诊
一年

使用甲磺酸伊马替尼
甲磺酸伊马替尼(诺利宁)
100mg*60片/盒门诊治疗
限额
1123.42
24
26962
80%
0%
20%
患者自付
门诊
一年

使用甲磺酸伊马替尼
甲磺酸伊马替尼(格列卫)0.1g*60片/盒
限额
7182
8
57456
80%
0%
20%
患者自付
门诊
一年

使用尼洛替尼
尼洛替尼(达希纳)
150mg*120粒/
限额
9120
8
72960
80%
0%
20%
患者自付
门诊
一年

使用尼洛替尼
尼洛替尼(达希纳)
200mg*120片/
限额
11364
8
90912
80%
0%
20%
患者自付
门诊
一年

使用达沙替尼
尼舒)20mg*7
片/盒门诊治
限额
240
53
12720
80%
0%
20%
患者自付
门诊
一年

使用达沙替尼
达沙替尼(依尼舒)50mg*7片/盒门诊治
限额
483
106
51198
80%
0%
20%
患者自付
门诊
一年

使用达沙替尼
达沙替尼(施达赛)
20mg*60片/瓶门诊治疗
限额
14515

131100
80%
0%
20%
患者自付
门诊
一年



使用达沙替尼
达沙替尼(施达赛)
50mg*60片/瓶门诊治疗
限额
29185

131100
80%
0%
20%
患者自付
门诊
一年

7
血友病A
预防性凝血因子Ⅷ输注治疗
输注人凝血因子Ⅷ,
20IU/KG/周
限额
396

192060
70%
10%(最高救助限额不得超过当地重大疾病住院救助最高限额)
20%
患者自付
门诊/住院
一年



预防性凝血因子Ⅷ输注治疗
输注重组人凝血因子Ⅷ,
20IU/KG/周
限额
1041

355408
70%

20%
患者自付
门诊/住院
一年



预防性凝血因子Ⅷ输注治疗
输注重组人凝血因子Ⅷ,
20IU/KG/周
限额
1832

355408
70%

20%
患者自付
门诊/住院
一年



按需凝血因子Ⅷ输注治疗
按需凝血因子Ⅷ输注治疗
限额


50000
70%

20%
患者自付
门诊/住院
一年

8
血友病B
预防性凝血因子Ⅸ输注治疗
输注血浆源凝
血酶原复合物
20IU/KG/周
限额
265

64925
70%

20%
患者自付
门诊/住院
一年



预防性凝血因子Ⅸ输注治疗
输注血浆源凝
血酶原复合物
20IU/KG/周
限额
398

64925
70%
20%
患者自付

门诊/住院
一年



预防性凝血因子Ⅸ输
注治疗(18周岁以下)
输注重组人凝血因子Ⅸ,
20IU/KG/周
限额
2092
98
205016
80%
10%
患者自付

门诊/住院
一年



预防性凝血因子Ⅸ输
注治疗(18周岁以上)
输注重组人凝血因子Ⅸ,
20IU/KG/周
限额
2092
156
326352
70%
20%
患者自付

门诊/住院
一年



按需凝血因子Ⅸ输注治疗
按需凝血因子Ⅸ输注治疗
限额


50000
70%
20%
患者自付

门诊/住院
一年

9
地中海贫血
输血治疗
输血治疗
限额


20000
80%
0%
20%
患者自付
门诊/住院
一年



去铁治疗
(体重在10kg
内)去铁胺
(得斯芬)
500mg*10支/
盒门诊治疗
限额
635

18542
80%
0%
20%
患者自付
门诊/住院
一年



去铁治疗
(体重在10-20kg内)去铁胺(得斯芬)500mg*10支/盒门诊治疗
限额
635

37084
80%
0%
20%
患者自付
门诊/住院
一年



去铁治疗
(体重在20-30kg内)去铁胺(得斯芬)500mg*10支/盒门诊治疗
限额
635

55626
80%
0%
20%
患者自付
门诊/住院
一年



去铁治疗
(体重在30kg以上)去铁胺(得斯芬)500mg*10支/盒门诊治疗
限额
635

74168
80%
0%
20%
患者自付
门诊/住院
一年



去铁治疗
(体重在10kg
内)地拉罗司
(恩瑞格)
125mg*28片/
盒治疗
限额
1932

15111
80%
0%
20%
患者自付
门诊/住院
一年



去铁治疗
(体重在10-
20kg内)地拉
罗司(恩瑞
格)125mg*28
片/盒治疗
限额
1932

30222
80%
0%
20%
患者自付
门诊/住院
一年



去铁治疗
(体重在20-
30kg内)地拉
罗司(恩瑞
格)125mg*28
片/盒治疗
限额
1932

45333
80%
0%
20%
患者自付
门诊/住院
一年



去铁治疗
(体重在30kg以上)地拉罗司(恩瑞格)
125mg*28片/盒治疗
限额
1932

80592
80%
0%
20%
患者自付
门诊/住院
一年



造血干细胞移植治疗
手术治疗
定额


250000
80%
0%
20%
医院承担
住院
短周期

10
老年性白内障
白内障超声乳化术
(单眼)
手术治疗
定额


4000
80%
20%
0%
医院承担
住院
短周期
患者可自
愿选择超
过600元的
晶体,超
出费用自
行承担


白内障超声乳化术
(双眼)
手术治疗
定额


8000
80%
20%
0%
医院承担
住院
短周期



白内障摘除术(单眼)
手术治疗
定额


3200
80%
20%
0%
医院承担
住院
短周期



白内障摘除术(双眼)
手术治疗
定额


6400
80%
20%
0%
医院承担
住院
短周期



手术治疗
手术治疗
定额


47000
80%
0%
20%
医院承担
住院
短周期



规范化疗
(小细胞肺癌)
化疗
限额

12
45600
80%
0%
20%
医院承担
住院
一年



规范化疗(鳞癌)
化疗
限额

12
51000
80%
0%
20%
医院承担
住院
一年



规范化疗(腺癌)
化疗
限额

12
85800
80%
0%
20%
医院承担
住院
一年



非小细胞肺癌
使用盐酸吉非
替尼(易瑞
沙)0.25g*10
片/盒
限额
2358
24
56592
80%
0%
20%
患者自付
门诊
一年
经基因检
测适合分
子靶向治


非小细胞肺癌
使用盐酸吉非
替尼(伊瑞
可)0.25g*10
片/盒
限额
1600
24
39840
80%
0%
20%
患者自付
门诊
一年

11

肺癌

非小细胞肺癌
使用盐酸埃克替尼(凯美
纳)
0.125g*21片/
限额
1399
43
60157
80%
0%
20%
患者自付
门诊
一年

放疗
直线加速器调强、适形治疗
限额

50
60000
80%
0%
20%
医院承担
门诊/住院
一年

放疗
直线加速器图像引导治疗
限额

50
70000
80%
0%
20%
医院承担
门诊/住院
一年

放疗
直线加速器二维外照式治疗
限额

50
25000
80%
0%
20%
医院承担
门诊/住院
一年

同步进行规范化疗和放疗
规范化疗(小
细胞肺癌)+直
线加速器调强
、适形治疗
限额

62
105600
80%
0%
20%
医院承担
门诊/住院
一年

同步进行规范化疗和放疗
规范化疗(小
细胞肺癌)+直
线加速器图像
引导治疗
限额

62
115600
80%
0%
20%
医院承担
门诊/住院
一年

同步进行规范化疗和放疗
规范化疗(小
细胞肺癌)+直
线加速器二维
外照式治疗
限额

62
70600
80%
0%
20%
医院承担
门诊/住院
一年

同步进行规范化疗和放疗
规范化疗(鳞
癌)+直线加速
器调强、适形
治疗
限额

62
111000
80%
0%
20%
医院承担
门诊/住院
一年

同步进行规范化疗和放疗
规范化疗(鳞
癌)+直线加速
器图像引导治
限额

62
121000
80%
0%
20%
医院承担
门诊/住院
一年

同步进行规范化疗和放疗
规范化疗(鳞
癌)+直线加速
器二维外照式
治疗
限额

62
76000
80%
0%
20%
医院承担
门诊/住院
一年



同步进行规范化疗和放疗
规范化疗(腺
癌)+直线加速
器调强、适形
治疗
限额

62
145800
80%
0%
20%
医院承担
门诊/住院
一年



同步进行规范化疗和放疗
规范化疗(腺
癌)+直线加速
器图像引导治
限额

62
155800
80%
0%
20%
医院承担
门诊/住院
一年



同步进行规范化疗和放疗
规范化疗(腺
癌)+直线加速
器二维外照式
治疗
限额

62
110800
80%
0%
20%
医院承担
门诊/住院
一年

12
食道癌
手术治疗
手术治疗
定额


57000
80%
0%
20%
医院承担
住院
短周期



化疗
化疗
限额

12
51000
80%
0%
20%
医院承担
住院
一年



放疗
直线加速器调强、适形治疗
限额

40
60000
80%
0%
20%
医院承担
门诊/住院
一年



放疗
直线加速器图像引导治疗
限额

40
70000
80%
0%
20%
医院承担
门诊/住院
一年



放疗
直线加速器二维外照式治疗
限额

40
25000
80%
0%
20%
医院承担
门诊/住院
一年



同步进行规范化疗和放疗
规范化疗+直
线加速器调强
、适形治疗
限额

52
111000
80%
0%
20%
医院承担
门诊/住院
一年



同步进行规范化疗和放疗
规范化疗+直
线加速器图像
引导治疗
限额

52
121000
80%
0%
20%
医院承担
门诊/住院
一年



同步进行规范化疗和放疗
规范化疗+直
线加速器二维
外照式治疗
限额

52
76000
80%
0%
20%
医院承担
门诊/住院
一年



手术治疗
手术治疗
定额


40000
80%
0%
20%
医院承担
住院
短周期



化疗
化疗
限额

12
98400
80%
0%
20%
医院承担
住院
一年



放疗
直线加速器调强、适形治疗
限额

35
60000
80%
0%
20%
医院承担
门诊/住院
一年

13
胃癌
放疗
直线加速器图像引导治疗
限额

35
70000
80%
0%
20%
医院承担
门诊/住院
一年



放疗
直线加速器二维外照式治疗
限额

35
25000
80%
0%
20%
医院承担
门诊/住院
一年



同步进行规范化疗和放疗
规范化疗+直
线加速器调强
、适形治疗
限额

47
158400
80%
0%
20%
医院承担
门诊/住院
一年



同步进行规范化疗和放疗
规范化疗+直
线加速器图像
引导治疗
限额

47
168400
80%
0%
20%
医院承担
门诊/住院
一年



同步进行规范化疗和放疗
规范化疗+直
线加速器二维
外照式治疗
限额

47
123400
80%
0%
20%
医院承担
门诊/住院
一年

14
结肠癌
手术治疗
手术治疗
定额


40000
80%
0%
20%
医院承担
住院
短周期



化疗
化疗
限额

12
85800
80%
0%
20%
医院承担
住院
一年



放疗
直线加速器调强、适形治疗
限额

35
60000
80%
0%
20%
医院承担
门诊/住院
一年



放疗
直线加速器图像引导治疗
限额

35
70000
80%
0%
20%
医院承担
门诊/住院
一年



放疗
直线加速器二维外照式治疗
限额

35
25000
80%
0%
20%
医院承担
门诊/住院
一年



同步进行规范化疗和放疗
规范化疗+直
线加速器调强
、适形治疗
限额

47
145800
80%
0%
20%
医院承担
门诊/住院
一年



同步进行规范化疗和放疗
规范化疗+直
线加速器图像
引导治疗
限额

47
155800
80%
0%
20%
医院承担
门诊/住院
一年



同步进行规范化疗和放疗
规范化疗+直
线加速器二维
外照式治疗
限额

47
110800
80%
0%
20%
医院承担
门诊/住院
一年



手术治疗
手术治疗
定额


42000
80%
0%
20%
医院承担
住院
短周期



化疗
化疗
限额

12
85800
80%
0%
20%
医院承担
住院
一年



放疗
直线加速器调强、适形治疗
限额

35
60000
80%
0%
20%
医院承担
门诊/住院
一年

15
直肠癌
放疗
直线加速器图像引导治疗
限额

35
70000
80%
0%
20%
医院承担
门诊/住院
一年



放疗
直线加速器二维外照式治疗
限额

35
25000
80%
0%
20%
医院承担
门诊/住院
一年



同步进行规范化疗和放疗
规范化疗+直
线加速器调强
、适形治疗
限额

47
145800
80%
0%
20%
医院承担
门诊/住院
一年



同步进行规范化疗和放疗
规范化疗+直
线加速器图像
引导治疗
限额

47
155800
80%
0%
20%
医院承担
门诊/住院
一年



同步进行规范化疗和放疗
规范化疗+直
线加速器二维
外照式治疗
限额

47
110800
80%
0%
20%
医院承担
门诊/住院
一年

16
急性心肌梗塞
住院溶栓治疗
住院溶栓治疗
限额


13500
80%
0%
20%
医院承担
住院
短周期



介入治疗
1个血管支架
定额


38000
80%
0%
20%
医院承担
住院
短周期



介入治疗
2个血管支架
定额


49000
80%
0%
20%
医院承担
住院
短周期



介入治疗
加安临时起搏
定额


52000
80%
0%
20%
医院承担
住院
短周期

17
脑梗死
药物治疗
住院溶栓治疗
限额


13500
80%
0%
20%
医院承担
住院
短周期

18
Ⅰ型糖尿病
住院规范治疗
住院规范治疗
限额


6000
80%
0%
20%
医院承担
住院
短周期

19
甲亢
手术治疗
手术治疗
定额


11000
80%
0%
20%
医院承担
住院
短周期



全年门诊药物治疗
门诊药物治疗
限额


4700
80%
0%
20%
医院承担
门诊
一年

附件8

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病房床位价格及医保支付标准

类型
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计价单位
说明
市级
价格(元)
医保支付标准(元)
备注
普通类
病房床
110900001
普通病房床位费
含病床、床头柜、座椅(或木凳)、床垫、棉褥、棉被(或毯)、枕头、床单、病人服装、热水瓶、洗脸盆、废品袋(或篓)、大小便器等。




需要严格隔离、消毒损耗大的专设感染性疾病科、精神科、烧伤科、肿瘤科、血液科病房床位按同等病房收费价格加收50%;专设烧伤翻身床按烧伤病床价格再增加一倍收费:专设妇产科病床按同等病床价格加收1.2元;按医嘱需使用骨科牵引病床的在同等同级病房床位价格基础上加收15%。加床床位费按5人间以上
价格收取。

110900001a
1人间


27
27


110900001b
2人间


14
14


110900001c
3-4人间


10
10


110900001d
5人间以上


7
7


110900001e
干部床
(两室一床间)


90
90


110900001f
干部床1人间


54
54


110900001g
干部床2人间


36
36


110900001h
新生儿床


9
9


110900001i
新建改建套间
中央空调、24小时热水、中央供氧、中心吸引、洗漱卫生间、整体淋浴、衣柜、鞋柜、电视柜、写字台、高级多功能病床、床头柜、彩电(34寸)、电话(外线)、饮水机、沙发(真皮、工艺)、沙发椅(真皮、工艺)、电磁炉(微波炉)、餐桌、陪床、茶几、木地板(橡胶地板)、冰箱。
间·日·人
使用面积50-90平方米
128
32


110900001j
新建改建1人间
中央空调、24小时热水,中央供氧、中心吸引、洗漱卫生间、整体淋浴、衣柜、鞋柜,电视柜、写字台、高级多功能病床、床头柜、彩电(29寸)、电话(外线)、饮水机、沙发(真皮、工艺)、沙发椅(真皮、工艺)、电磁炉(微波炉)、陪床、茶几、木地板(橡胶地板)。
间·日·人
使用面积20-10平方米
85
32


110900001k
新建改建2人间
中央空调、24小时热水、中央供氧、中心吸引、洗漱卫生间、整体淋浴、衣柜、鞋柜、电视柜、写字台、高级多功能病床、床头柜、彩电(25寸)、电话(外线)、饮水机、沙发、沙发椅、电磁炉(微波炉)、茶几、木地板(橡胶地板)。
床·日·人
使用面积20-40平方米
51
32


110900001m
新建改建3-4人间
中央空调、24小时热水、中央供氧、中心吸引、洗漱卫生间、整体淋浴、衣柜、鞋柜、电视柜、写字台、高级多功能病床床头柜、彩电(25寸)、电话(外线)、饮水机、沙发、沙发椅、电磁炉(微波炉)、茶几、木地板(橡胶地板)。
床·日·人
使用面积20-40平方米
34
20


110900001n
新建改建5人间以上
中央空调、24小时热水、中央供氧、中心吸引、洗漱卫生间、整体淋浴、衣柜、鞋柜、电视柜、写字台、高级多功能病床床头柜、彩电(25寸),电话(外线)、饮水机、沙发、沙发椅、电磁炉(微波炉)、茶几、木地板(橡胶地板)。
床·日·人
使用面积≥40平方米
26
13

特殊类
病房床
110900002
层流洁净病房床位费
达到规定洁净级别、有层流装置,风淋通道的层流洁净间;采用全封闭管理,有严格消毒隔离措施及对外通话系统。

135
135


110900002a
百级层流洁净病房床位费
达到百级规定层流洁净级别,有层流装置,风淋通道的层流洁净间;采用全封闭管理,有严格消毒隔离措施及对外通话系统。

340
340


110900003
监护病房床位费
配有中心监护台、心电监护仪及其它监护抢救设施,符合ICU、%标准的单人或多人监护病房,相对封闭管理。

保留普通床位的,普通床位另计价




110900003a
1CU病床


45
45


110900003b
一般抢救床


30
30


110900003c
翻身床


25
25


110900003d
%病床


45
45


110900004
特殊防护病房床位费
核素内照射治疗病房等

55
55


110900005
急诊观察床位费

符合病房条件
和管理标准的
急诊观察床按
病房有关标准
计价床位费按
日计算,不足
半日按半日
按普通病
床位费计
参照普通
病房医保
支付标准
执行


备注:以上病房床位费及医保支付标准未含医用垃圾处理费、污水处理费1.9元/床·日。








特需病房床位
T03
特需病房床位费
设施设备含病床、陪伴床、衣柜、床头柜、沙发(或座椅)、床上用品、热水器、微波炉、空调、电冰箱、电视机、独立卫生间、淋浴设施等。服务含被服洗涤、病床及病区清洁消毒、饮水供应能源(煤、水、电、油)消耗、医用垃圾(污水处理)等。病区设医生计算机工作站、一般物理诊断器械,提供住院费用查询、公示设施根据病房所属科室性质制定具体医技及增值服务内容。
间·日·人
除特需病房床位费以外的其他诊疗服务。
实行市场调节价,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应保
持相对稳定,原则上两年内不得调高)

按照《贵州省公立医疗机构病房床位价格管理办法》(黔医保发〔2019〕63号)要求分档计价并报备。
说明:特需病房床位收费仅限省、市两级直接管辖的三级医院;二级标准的市级妇幼保健院或妇女儿童专科医院可开展特需病房。








附件9

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目录(2024 年)

序号
药品名称
剂型
使用资格条件及医保支付限定条件
个人先
行支付
比例
国家谈判药品
门诊按
住院支
国家谈判药品协议有效期
1
麦格司他胶囊

限C型尼曼匹克病患者。
20%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2
注射用维得利珠单抗

限中度至重度活动性溃疡性结肠炎的二线用药或中度至重度活动性克罗恩病的二线用药。
20%
2023年3月1日
至2024年12月
31日
3
阿加糖酶α注射用浓溶液

限法布雷病(α-半乳糖苷酶A缺乏症)患者的长期酶替代治疗,适用于成人、儿童和青少年。尚未确定本品在0-6岁儿童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0%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4
司来帕格片

限WHO功能分级II级-III级的肺动脉高压(WHO第1组)的患者。
20%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5
注射用重组人凝血因子Ⅶa

限下列患者群体出血的治疗,以及外科手术或有创操作出血的防治:1.凝血因子VIII或IX的抑制物>5个Bethesda单位(BU)的先天性血友病患者;预计对注射凝血因子
VIII或凝血因子IX,具有高记忆应答的先天性血友病患者;2.获得性血友病患者;3.先天性凝血因子VII(FVII)缺乏症患者;4.具有血小板膜糖蛋白IIb-IIIa(GPIIb- IIIa)和/或人白细胞抗原(HLA)抗体和既往或现在对血小板输注无效或不佳的血小板无力症患者。
20%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6
马来酸阿伐曲泊帕片
-
限择期行诊断性操作或者手术的慢性肝病相关血小板减少症的成年患者。
20%
2023年3月1日
至2024年12月
31日
7
艾曲泊帕乙醇胺片

限:1.既往对糖皮质激素、免疫球蛋白等治疗反应不佳的成人和6岁及以上儿童慢性免疫性(特发性)血小板减少症(ITP)患者;2.既往对免疫抑制治疗缓解不充分的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SAA)患者。
20%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8
海曲泊帕乙醇胺片

限:1.既往对糖皮质激素、免疫球蛋白等治疗反应不佳的慢性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ITP)成人患者;2.对免疫抑制治疗(IST)疗效不佳的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SAA)成人患者。
20%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9
波生坦片
-
限WHO功能分级II级-IV级的肺动脉高压(WHO第1组)的患者。
20%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波生坦分散片

限3-12岁特发性或先天性肺动脉高压患者。
按属地
乙类执

10
马昔腾坦片

限WHO功能分级II级-III级的肺动脉高压(WHO第1组)的患者。
20%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11
本维莫德乳膏
-
限轻中度稳定性寻常型银屑病患者的二线治疗,需按说明书用药。
20%
2023年3月1日
至2024年12月
31日
12
度普利尤单抗注射液
-
限对传统治疗无效、有禁忌或不耐受的中重度特应性皮炎患者,需按说明书用药。
20%
2023年3月1日
至2024年12月
31日
13
注射用醋酸奥曲肽微球
-
限胃肠胰内分泌肿瘤、肢端肥大症,按说明书用药。
20%
2023年3月1日
至2024年12月
31日
14
醋酸兰瑞肽缓
释注射液(预
充式)

限肢端肥大症,按说明书用药。
20%
2023年3月1日
至2024年12月
31日
15
来迪派韦索磷布韦片
-
限成人和12至<18岁青少年的慢性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
20%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16
索磷布韦维帕他韦片
-
限成人慢性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
20%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17
盐酸可洛派韦胶囊
-
限基因 1、2、3、6型成人慢性丙型肝炎。
20%
2023年3月1日
至2024年12月
31日
18
索磷维伏片
-
限既往接受过含直接抗病毒药物(DAA)方案、无肝硬化或伴代偿性肝硬化(Child-Pugh A)的成人慢性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
20%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19
达诺瑞韦钠片
-
限与盐酸拉维达韦片等联合用于治疗初治的非肝硬化的基因1b型慢性丙型肝炎成人患者。
20%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20
盐酸拉维达韦片

限初治的基因1b型慢性丙型肝炎病毒感染的非肝硬化成人患者。
20%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21
磷酸依米他韦胶囊
-
限与索磷布韦片联合,用于治疗成人基因1型非肝硬化慢性丙型肝炎。
20%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22
西妥昔单抗注射液
-
限:1.RAS基因野生型的转移性结直肠癌;2.头颈部鳞状细胞癌。
20%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23
尼妥珠单抗注射液
-
限与放疗联合治疗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表达阳性的Ⅲ/Ⅳ期鼻咽癌。
20%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24
注射用伊尼妥单抗
-
限接受过1个或多个化疗方案的HER2阳性转移性乳腺癌患者。
20%
2023年3月1日
至2024年12月
31日
25
信迪利单抗注射液
-
限:1.至少经过二线系统化疗的复发或难治性经典型霍奇金淋巴瘤的治疗;2.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1)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阴性、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一线治疗;(2)表皮生长因子受体酪氨酸激酶抑制剂(EGFR-TKI)治疗失败的EGFR 基因突变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的治疗;3.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鳞状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一线治疗;4.既往未接受过系统治疗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肝细胞癌的一线治疗;5.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食管鳞癌的一线治疗;6.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胃及胃食管交界处腺癌的一线治疗。
20%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26
替雷利珠单抗注射液
-
限:1.至少经过二线系统化疗的复发或难治性经典型霍奇金淋巴瘤的治疗;2.PD-L1高表达的含铂化疗失败包括新辅助或辅助化疗12个月内进展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的治疗;3.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鳞状非小细胞肺癌的一线治疗;4.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阴性、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的一线治疗;5.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阴性、既往接受过含铂方案化疗后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NSCLC)成人患者,以及EGFR和ALK阴性或未知的,既往接受过含铂方案化疗后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鳞状NSCLC成人患者;6.至少经过一种全身治疗的肝细胞癌的治疗;7.不可切除或转移性微卫星高度不稳定型(MSI-H) 或错配修复基因缺陷型(dMMR)的成人晚期
实体瘤患者:既往经过氟尿嘧啶类、奥沙利铂和伊立替康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的晚期结直肠癌患者;既往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且无满意替代治疗方案的其他晚期实体瘤患者;8.既往接受过一线标准化疗后进展或不可耐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食管鳞状细胞癌的治疗;9.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的一线治疗;10.PD-L1高表达的局部晚期不可切除的或转移性的胃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的一线治疗;11.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食管鳞状细胞癌的一线治疗。
20%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27
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
-
限:1.既往接受全身系统治疗失败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的治疗;2.含铂化疗失败包括新辅助或辅助化疗12个月内进展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的治疗;
3.既往接受过二线及以上系统治疗失败的复发/转移性鼻咽癌患者的治疗;4.局部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患者的一线治疗;5.不可切除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食管鳞癌的一线治疗;6.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阴性、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一线治疗。
20%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28
注射用卡瑞利珠单抗

限:1.至少经过二线系统化疗的复发或难治性经典型霍奇金淋巴瘤患者的治疗;2.既往接受过索拉非尼治疗和/或含奥沙利铂系统化疗的晚期肝细胞癌患者的治疗;3.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阴性的、不可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一线治疗;4.既往接受过一线化疗后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食管鳞癌患者的治疗;5.既往接受过二线及以上化疗后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晚期鼻咽癌患者的治疗; 6.局部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患者的一线治疗;7.不可切除局部晚期/复发或转移性食管鳞癌患者的一线治疗;8.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鳞状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一线治疗;9.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肝细胞癌患者的一线治疗。
20%
2024年1月1日
至2024年12月
31日
29
奥妥珠单抗注射液

限与化疗联合,用于初治的 II 期伴有巨大肿块、III 期或 IV 期滤泡性淋巴瘤成人患者,达到至少部分缓解的患者随后用奥妥珠单抗维持治疗。
20%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30
达雷妥尤单抗注射液

限:1.与来那度胺和地塞米松联合用药或与硼替佐米、美法仑和泼尼松联合用药治疗不适合自体干细胞移植的新诊断的多发性骨髓瘤成年患者;2.与来那度胺和地塞米松联合用药或与硼替佐米和地塞米松联合用药治疗既往至少接受过一线治疗的多发性骨髓瘤成年患者;3.单药治疗复发和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成年患者,患者既往接受过包括蛋白酶体抑制剂和免疫调节剂的治疗且最后一次治疗时出现疾病进展。
20%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31
甲磺酸氟马替尼片

限费城染色体阳性的慢性髓性白血病(Ph+ CML)慢性期成人患者。
20%
2023年3月1日
至2024年12月
31日
32
甲磺酸奥希替尼片
-
限:1.IB-IIIA期存在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外显子19
缺失或外显子21(L858R)置换突变的非小细胞肺癌
(NSCLC)患者的治疗,患者须既往接受过手术切除治疗,并由医生决定接受或不接受辅助化疗;2.具有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外显子19缺失或外显子21(L858R)置换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成人患者的一线治疗;3.既往经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KI)治疗时或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并且经检测确认存在EGFRT790M突变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成人患者的治疗。
20%
2024年1月1日
至2024年12月
31日
33
甲磺酸阿美替尼片
-
限:1.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外显子19缺失或外显子21(L858R)置换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
(NSCLC)成人患者的一线治疗;2.既往经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KI)治疗时或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并且经检测确认存在EGFR T790M突变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
20%
2023年3月1日
至2024年12月
31日



细胞肺癌成人患者的治疗。




34
盐酸安罗替尼胶囊
-
限:1.既往至少接受过2种系统化疗后出现进展或复发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治疗。对于存在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突变或间变性淋巴瘤激酶
(ALK)阳性的患者,在开始本品治疗前应接受相应的标准靶向药物治疗后进展、且至少接受过2种系统化疗后出现进展或复发;2.腺泡状软组织肉瘤、透明细胞肉瘤以及既往至少接受过含蒽环类化疗方案治疗后进展或复发的其他晚期软组织肉瘤患者的治疗;3.既往至少接受过2种化疗方案治疗后进展或复发的小细胞肺癌患者的治疗;4.具有临床症状或明确疾病进展的、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甲状腺髓样癌患者的治疗;5.进展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放射性碘难治性分化型甲状腺癌患者。
20%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35
克唑替尼胶囊
-
限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或 ROS1阳性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20%
2023年3月1日
至2024年12月
31日
36
塞瑞替尼胶囊
-
限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的治疗。
20%
2023年3月1日
至2024年12月
31日
37
盐酸阿来替尼胶囊

限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20%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38
培唑帕尼片
-
限晚期肾细胞癌患者的一线治疗和曾经接受过细胞因子治疗的晚期肾细胞癌的治疗。
20%
2023年3月1日
至2024年12月
31日
39
甲磺酸阿帕替尼片
-
限:1.既往至少接受过2 种系统化疗后进展或复发的晚期胃腺癌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患者;2.既往接受过至少一线系统性治疗后失败或不可耐受的晚期肝细胞癌患者;3.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肝细胞癌患者的一线治疗。
20%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40
呋喹替尼胶囊

限转移性结直肠癌患者的三线治疗。
20%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41
马来酸吡咯替尼片

限:1.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ER2)阳性的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2.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ER2)阳性早期或局部晚期乳腺癌患者的新辅助治疗。
20%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42
泽布替尼胶囊
-
限:1.既往至少接受过一种治疗的成人套细胞淋巴瘤
(MCL)患者;2.成人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CLL)/小淋巴细胞淋巴瘤(SLL)患者;3.成人华氏巨球蛋白血症(WM)患者。
20%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43
磷酸芦可替尼片

限:1.中危或高危的原发性骨髓纤维化(PMF)(亦称为慢性特发性骨髓纤维化)、真性红细胞增多症继发的骨髓纤维化(PPV-MF)或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继发的骨髓纤维化
(PET-MF)的成年患者;2.对糖皮质激素或其他系统治疗应答不充分的12岁及以上急性移植物抗宿主病(急性GVHD,aGVHD)患者。
20%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44
维莫非尼片
-
治疗经CFDA批准的检测方法确定的BRAFV600 突变阳性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
20%
2023年3月1日
至2024年12月
31日
45
曲美替尼片
-
限:1.BRAF V600 突变阳性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联合甲磺酸达拉非尼适用于治疗BRAF V600 突变阳性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患者;2.BRAFV600 突变阳性
黑色素瘤的术后辅助治疗:联合甲磺酸达拉非尼适用于BRAFV600 突变阳性的III期黑色素瘤患者完全切除后的辅助治疗;3.BRAFV600突变阳性的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联合甲磺酸达拉非尼适用于治疗BRAFV600突变阳性的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20%
2023年3月1日
至2024年12月
31日
46
甲磺酸达拉非尼胶囊

限:1.BRAF V600 突变阳性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联合曲美替尼适用于治疗BRAF V600 突变阳性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患者;
2.BRAFV600 突变阳性黑色素瘤的术后辅助治疗:联合曲美替尼适用于BRAF V600 突变阳性的III期黑色素瘤患者完全切除后的辅助治疗;
3.BRAFV600突变阳性的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联合曲美替尼适用于治疗BRAFV600突变阳性的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20%
2023年3月1日
至2024年12月
31日
47
甲苯磺酸多纳非尼片
-
限:1.既往未接受过全身系统性治疗的不可切除肝细胞癌患者;2.进展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放射性碘难治性分化型甲状腺癌患者。
20%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48
盐酸恩沙替尼胶囊

限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的非小细胞肺癌(NSCLC)。
20%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49
甲磺酸伏美替尼片
-
限:1.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外显子19缺失或外显子21(L858R)置换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
(NSCLC)成人患者的一线治疗;2.既往因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KI)治疗时或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并且经检验确认存在EGFRT790M 突变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成人患者的治疗。
20%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50
达可替尼片
-
限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19号外显子缺失突变或21号外显子L858R置换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的一线治疗。
20%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51
奥布替尼片
-
限:1.既往至少接受过一种治疗的成人套细胞淋巴瘤
(MCL)患者;2.既往至少接受过一种治疗的成人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CLL)/小淋巴细胞淋巴瘤(SLL)患者;3.既往至少接受过一种治疗的成人边缘区淋巴瘤(MZL)患者。
20%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52
阿贝西利片

限:1.联合内分泌治疗(他莫昔芬或芳香化酶抑制剂)用于激素受体(HR)阳性、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ER2)阴性、淋巴结阳性,高复发风险且Ki-67≥20%的早期乳腺癌成人患者的辅助治疗。2.激素受体(HR)阳性、人表皮生长因
子受体2(HER2)阴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与芳香化酶抑制剂联合使用作为绝经后女性患者的初始内分泌治疗;与氟维司群联合用于既往曾接受内分泌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的患者。
20%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53
马来酸奈拉替尼片
-
限人类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ER2)阳性的早期乳腺癌成年患者,在接受含曲妥珠单抗辅助治疗之后的强化辅助治疗。
20%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54
索凡替尼胶囊
-
限无法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进展期非功能性、分化良好(G1、G2)的胰腺和非胰腺来源的神经内分泌瘤。
20%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55
盐酸埃克替尼片

限:1.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具有敏感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的一线治疗;2.既往接受过至少一个化疗方案失败后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3.II-IIIA期伴有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敏感突变非小细胞肺癌(NSCLC)术后辅助治疗。
20%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56
重组人血管内
皮抑制素注射
-
限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20%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57
西达本胺片
-
限既往至少接受过一次全身化疗的复发或难治的外周T细胞淋巴瘤(PTCL)患者。
20%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58
甲苯磺酸尼拉帕利胶囊
-
限:1.晚期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成人患者对一线含铂化疗达到完全缓解或部分缓解后的维持治疗;2.铂敏感的复发性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成人患者在含铂化疗达到完全缓解或部分缓解后的维持治疗。
20%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59
氟唑帕利胶囊

限:1.既往经过二线及以上化疗的伴有胚系BRCA突变
(gBRCAm)的铂敏感复发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的患者;2.铂敏感的复发性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成人患者在含铂化疗达到完全缓解或部分缓解后的维持治疗。
20%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60
帕米帕利胶囊
-
限既往经过二线及以上化疗的伴有胚系BRCA(gBRCA)突变的复发性晚期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患者。
20%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61
注射用维迪西妥单抗
-
限:1.至少接受过2个系统化疗的HER2过表达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癌(包括胃食管结合部腺癌);2.既往接受过含铂化疗且HER2过表达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
20%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62
阿帕他胺片
-
限:1.转移性内分泌治疗敏感性前列腺癌(mHSPC)成年患者;2.有高危转移风险的非转移性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NM-CRPC)成年患者。
20%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63
达罗他胺片
-
限:1.治疗有高危转移风险的非转移性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NM-CRPC)成年患者;2.联合多西他赛治疗转移性激素敏感性前列腺癌(mHSPC)成年患者。
20%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64
西尼莫德片

限成人复发型多发性硬化的患者。
20%
2023年3月1日
至2024年12月
31日
65
盐酸芬戈莫德胶囊

限10岁及以上患者复发型多发性硬化(RMS)的患者。
20%
2023年3月1日
至2024年12月
31日
66
依维莫司片

限:1.既往接受舒尼替尼或索拉非尼治疗失败的晚期肾细胞癌成人患者;2.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的、分化良好的(中度分化或高度分化)进展期胰腺神经内分泌瘤成人患者;3.无法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的、分化良好的、进展期非功能性胃肠道或肺源神经内分泌肿瘤(NET)成人患者;4.需要治疗干预但不适于手术切除的结节性硬化症(TSC)相关的室管膜下巨细胞星形细胞瘤
20%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SEGA)成人和儿童患者;5.不需立即手术治疗的结节性硬化症相关的肾血管平滑肌脂肪瘤(TSC-AML)成人患者;6.来曲唑或阿那曲唑治疗失败后的激素受体阳性、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阴性、绝经后晚期女性乳腺癌患者。




67
注射用贝利尤单抗
-
限:1.在常规治疗基础上仍具有高疾病活动(例如:抗
ds-DNA抗体阳性及低补体、SELENA-SLEDAI评分≥8)的活动性、自身抗体阳性的系统性红斑狼疮(SLE)5岁及以上患者;2.与常规治疗联合用于活动性狼疮肾炎成人患者。
20%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68
注射用泰它西普

限与常规治疗联合,适用于在常规治疗基础上仍具有高疾病活动(例如:抗ds-DNA抗体阳性及低补体、
SELENA-SLEDAI评分≥8)的活动性、自身抗体阳性的系统性红斑狼疮(SLE)成年患者。
20%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69
司库奇尤单抗注射液
-
限:1.银屑病:用于治疗符合系统治疗或光疗指征的中度至重度斑块状银屑病的成年及体重≥50kg的6岁及以上儿童患者;2.强直性脊柱炎:用于常规治疗疗效欠佳的强直性脊柱炎的成年患者。
20%
2023年3月1日
至2024年12月
31日
70
乌司奴单抗注射液

限:1.对环孢素、甲氨喋呤(MTX)等其他系统性治疗或
PUVA(补骨脂素和紫外线A)不应答、有禁忌或无法耐受的成年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患者;2.对其他系统性治疗或光疗应答不足或无法耐受的6岁及以上儿童和青少年(体重60公斤至100公斤)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患者;3.对传统治疗或肿瘤坏死因子α(TNFα)拮抗剂应答不足、失应答或无法耐受的成年中重度活动性克罗恩病患者。
20%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71
乌司奴单抗注
射液(静脉输
注)
-
限对传统治疗或肿瘤坏死因子α(TNF-α)拮抗剂应答不足、失应答或无法耐受的成年中重度活动性克罗恩病患者。
20%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72
依奇珠单抗注射液
-
限:1.适合系统治疗或光疗的中度至重度斑块型银屑病成人患者;2.常规治疗疗效欠佳的活动性强直性脊柱炎成人患者。
20%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73
泊马度胺胶囊
-
限既往接受过至少两种治疗(包括来那度胺和一种蛋白酶体抑制剂),且在最后一次治疗期间或治疗结束后60天内发生疾病进展的成年多发性骨髓瘤患者。
20%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74
诺西那生钠注射液
-
限5q脊髓性肌萎缩症。
20%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75
氘丁苯那嗪片

限治疗成人:与亨廷顿病有关的舞蹈病;迟发性运动障碍。
20%
2023年3月1日
至2024年12月
31日
76
氨吡啶缓释片

限多发性硬化合并步行障碍(EDSS评分4-7分)的成年患者。
20%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77
氯苯唑酸软胶囊
-
限成人野生型或遗传型转甲状腺素蛋白淀粉样变性心肌病(ATTR-CM)。
20%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78
地塞米松玻璃体内植入剂
-
限:1.视网膜静脉阻塞(RVO)的黄斑水肿;2.糖尿病性黄斑水肿(DME)。
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需三级综合医院眼科或二级及以上眼科专科医院医师处方;2.首次处方时病眼基线矫正视
20%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力0.05-0.5;3.事前审查后方可用,初次申请需有血管造影或OCT(全身情况不允许的患者可以提供OCT血管成像)证据;4.每眼累计最多支付5支,每个年度最多支付2支。




79
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
-
限:1.50岁以上的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AMD);2.糖尿病性黄斑水肿(DME)引起的视力损害;3.脉络膜新生血管(CNV)导致的视力损害;4.继发于视网膜静脉阻塞(RVO)(视网膜分支静脉阻塞(BRVO)或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CRVO)的黄斑水肿引起的视力损伤。
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需三级综合医院眼科或二级及以上眼科专科医院医师处方;2.首次处方时病眼基线矫正视力
0.05-0.5;3.事前审查后方可用,初次申请需有血管造影或OCT(全身情况不允许的患者可以提供OCT血管成像)证据;4.每眼累计最多支付9支,第1年度最多支付5支。阿柏西普、雷珠单抗和康柏西普的药品支数合并计算。
20%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80
雷珠单抗注射液

限:1.50岁以上的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AMD);2.糖尿病性黄斑水肿(DME)引起的视力损害;3.脉络膜新生血管(CNV)导致的视力损害;4.继发于视网膜静脉阻塞(RVO)的黄斑水肿引起的视力损害。
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需三级综合医院眼科或二级及以上眼科专科医院医师处方;2.首次处方时病眼基线矫正视力
0.05-0.5;3.事前审查后方可用,初次申请需有血管造影或OCT(全身情况不允许的患者可以提供OCT血管成像)证据;4.每眼累计最多支付9支,第1年度最多支付5支。阿柏西普、雷珠单抗和康柏西普的药品支数合并计算。
20%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81
注射用罗普司亭
-
限对其他治疗(例如皮质类固醇、免疫球蛋白)治疗反应不
佳的成人(≥18周岁)慢性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ITP)患者。
20%
2023年3月1日
至2024年12月
31日
82
注射用罗特西普
-
限β-地中海贫血成人患者。
20%
2023年3月1日
至2024年12月
31日
83
拉那利尤单抗注射液
-
限12岁及以上患者预防遗传性血管性水肿(HAE)发作。
20%
2023年3月1日
至2024年12月
31日
84
阿布昔替尼片
-
限其他系统治疗(如激素或生物制剂)应答不佳或不适宜上述治疗的难治性、中重度特应性皮炎成人患者。
20%
2023年3月1日
至2024年12月
31日
85
来特莫韦片


20%
2023年3月1日
至2024年12月
31日
86
来特莫韦注射液


20%
2023年3月1日
至2024年12月
31日
87
优替德隆注射液
-
限既往接受过至少一种化疗方案的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
20%
2023年3月1日
至2024年12月
31日
88
注射用恩美曲妥珠单抗
-
限:1.接受了紫杉烷类联合曲妥珠单抗为基础的新辅助治疗后仍残存侵袭性病灶的HER2阳性早期乳腺癌患者的辅助治疗;2.限接受了紫杉烷类和曲妥珠单抗治疗的HER2阳性、不可切除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
20%
2023年3月1日
至2024年12月
31日
89
注射用维布妥昔单抗
-
限以下CD30阳性淋巴瘤成人患者:
1.复发或难治性系统性间变性大细胞淋巴瘤(R/R
sALCL);2.复发或难治性经典型霍奇金淋巴瘤(R/RcHL);3.既往接受过系统性治疗的原发性皮肤间变性大细胞淋巴瘤(pcALCL)或蕈样真菌病(MF)。
20%
2023年3月1日
至2024年12月
31日
90
洛拉替尼片
-
限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20%
2023年3月1日
至2024年12月
31日
91
布格替尼片
-
限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的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
20%
2023年3月1日
至2024年12月
31日
92
赛沃替尼片
-
限含铂化疗后疾病进展或不耐受标准含铂化疗的、MET外显子14跳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成人患者。
20%
2023年3月1日
至2024年12月
31日
93
奥雷巴替尼片
-
限T315I突变的慢性髓细胞白血病慢性期或加速期的成年患者。
20%
2023年3月1日
至2024年12月
31日
94
瑞派替尼片
-
限既往接受过3种或以上激酶抑制剂(包括伊马替尼)的晚期胃肠间质瘤(GIST)成人患者。
20%
2023年3月1日
至2024年12月
31日
95
维奈克拉片
-
限成人急性髓系白血病患者。
20%
2023年3月1日
至2024年12月
31日
96
注射用卡非佐
-
限复发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成人患者,患者既往至少接受过2种治疗,包括蛋白酶体抑制剂和免疫调节剂:1.每2个疗程需提供治疗有效的证据后方可继续支付;2.由三级医院血液专科或血液专科医院医师处方。
20%
2023年3月1日
至2024年12月
31日
97
羟乙磺酸达尔西利片
-
限:1.激素受体(HR)阳性、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ER2)
阴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2.与芳香化酶抑制剂联合使用作为初始内分泌治疗;3.与氟维司群联合用于既往曾接受内分泌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的患者。
20%
2024年1月1日
至2024年12月
31日
98
瑞维鲁胺片
-
限转移性激素敏感性前列腺癌(mHSPC)患者。
20%
2023年3月1日
至2024年12月
31日
99
注射用醋酸地加瑞克
-
限需要雄激素去势治疗的前列腺癌患者。
20%
2023年3月1日
至2024年12月
31日
100
奥法妥木单抗注射液
-
限成人复发型多发性硬化(RMS)。
20%
2023年3月1日
至2024年12月
31日
101
乌帕替尼缓释片
-
限:1.12岁及以上患者难治性、中重度特应性皮炎的二线治疗;2.活动性银屑病关节炎成人患者的二线治疗;3.中重度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成人患者的二线治疗;4.对一种或多种TNF抑制剂应答不佳或不耐受或禁忌的中度至重度活动性溃疡性结肠炎成人患者;5.对一种或多种TNF抑制剂应答不佳或不耐受或禁忌的中度至重度活动性克罗恩病成人患者。
20%
2024年1月1日
至2024年12月
31日
102
伊奈利珠单抗注射液

限抗水通道蛋白4(AQP4)抗体阳性的视神经脊髓炎谱系疾病(NMOSD)成人患者。
20%
2023年3月1日
至2024年12月
31日
103
古塞奇尤单抗注射液
-
限适合系统性治疗的成人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
20%
2023年3月1日
至2024年12月
31日
104
利司扑兰口服溶液用散
-
限治疗16 日龄及以上患者的脊髓性肌萎缩症(SMA)。
20%
2024年1月1日
至2024年12月
31日
105
利鲁唑口服混悬液
-
限肌萎缩侧索硬化(ALS)。
20%
2023年3月1日
至2024年12月
31日
106
美泊利珠单抗注射液
-

20%
2023年3月1日
至2024年12月
31日
107
环孢素滴眼液
(Ⅲ)
-
限4岁及以上儿童和青少年的严重性春季角结膜炎。
20%
2023年3月1日
至2024年12月
31日
108
硫酸艾沙康唑胶囊

限侵袭性曲霉病或侵袭性毛霉病的成人患者。
20%
谈判新增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109
维立西呱片

限心力衰竭失代偿经静脉治疗后病情稳定的射血分数降低(射血分数<45%)的症状性慢性心力衰竭成人患者。<>
20%
谈判新增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110
蔗糖羟基氧化铁咀嚼片

限:1.接受血液透析(HD)或腹膜透析(PD)的成人慢性肾脏病(CKD)患者;2.12岁及以上CKD4-5期(定义为肾小球滤过率<30 mL/min/1.73 m²)或接受透析的CKD儿科患者。
20%
谈判新增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111
艾加莫德α注射液

限乙酰胆碱受体(AChR)抗体阳性的成人全身型重症肌无力(gMG)患者。
20%
谈判新增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112
奥磷布韦片

限基因1、2、3、6 型成人慢性丙型肝炎。协议有效期内,购买奥磷布韦片的患者可以不高于1元/天的费用获得相应剂量的盐酸达拉他韦片。
20%
谈判新增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113
艾诺米替片

限艾滋病病毒感染。
20%
谈判新增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114
复方黄黛片
-
限初治的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
20%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115
哌柏西利胶囊
-
限激素受体(HR)阳性、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ER2)阴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
20%
竞价药品
2023年3月1日
至2024年12月
31日
116
林普利塞片

限既往接受过至少两种系统性治疗的复发或难治性滤泡性淋巴瘤成人患者。
20%
谈判新增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117
琥珀酸瑞波西利片

限激素受体(HR)阳性、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ER2)阴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与芳香化酶抑制剂联合用药作为女性患者的初始内分泌治疗。
20%
谈判新增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118
泽贝妥单抗注射液

限CD20阳性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非特指性(DLBCL,NOS)成人患者。
20%
谈判新增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119
塞利尼索片

限既往接受过治疗且对至少一种蛋白酶体抑制剂,一种免疫调节剂以及一种抗CD38单抗难治的复发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成人患者。
20%
谈判新增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120
瑞帕妥单抗注射液

限国际预后指数(IPI)为0~2分的新诊断CD20阳性弥漫大B细胞性非霍奇金淋巴瘤(DLBCL)成人患者。
20%
谈判新增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121
去氨加压素口服溶液


20%
谈判新增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122
盐酸可乐定缓释片

限6-17岁儿童和青少年的注意缺陷多动障碍(ADHD)。
20%
谈判新增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123
佩索利单抗注射液

限成人泛发性脓疱型银屑病(GPP)。
20%
谈判新增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124
甲磺酸贝福替尼胶囊

限既往经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
(TKI)治疗时或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并且经检测确认存在EGFRT790M 突变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成人患者。
20%
谈判新增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125
盐酸替洛利生片

限发作性睡病成人患者。
20%
谈判新增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126
硫酸氢司美替尼胶囊

限3岁及3岁以上伴有症状、无法手术的丛状神经纤维瘤(PN)的I型神经纤维瘤病(NF1)儿童患者。
20%
谈判新增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127
盐酸奥扎莫德胶囊

限成人复发型多发性硬化。
20%
谈判新增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128
度维利塞胶囊

限既往接受过至少两种系统性治疗的复发或难治性滤泡性淋巴瘤成人患者。
20%
谈判新增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129
盐酸米托蒽醌脂质体注射液

限既往至少经过一线标准治疗的复发或难治的外周T细胞淋巴瘤(PTCL)成人患者。
20%
谈判新增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130
伏罗尼布片

限与依维莫司联合,用于既往接受过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治疗失败的晚期肾细胞癌(RCC)患者。
20%
谈判新增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131
酒石酸艾格司他胶囊

限经CYP2D6基因型检测为弱代谢型(PMs)、中间代谢型(IMs)或快代谢型(EMs)的Ⅰ型戈谢病(GD1)成年患者。
20%
谈判新增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132
替瑞奇珠单抗注射液

限适合系统治疗或光疗的中度至重度斑块状银屑病成人患者。
20%
谈判新增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133
阿可替尼胶囊

限既往至少接受过一种治疗的成人套细胞淋巴瘤(MCL)患者。
20%
谈判新增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134
磷酸索立德吉胶囊

限不宜手术或放疗,以及手术或放疗后复发的局部晚期基底细胞癌(BCC)成年患者。
20%
谈判新增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135
依库珠单抗注射液

限:1. 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症(PNH)的患者;2. 非典型溶血性尿毒症综合征(aHUS)的患者;3.抗乙酰胆碱受体(AChR)抗体阳性的难治性全身型重症肌无力(gMG)成人患者。
20%
谈判新增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136
注射用奥马珠单抗α

限经吸入型糖皮质激素和长效吸入型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治疗后,仍不能有效控制症状的中至重度持续性过敏性哮喘的15岁及以上患者,并需IgE(免疫球蛋白E)介导确诊证据。
20%
谈判新增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137
注射用醋酸曲普瑞林微球

限需要雄激素去势治疗的前列腺癌患者。
20%
谈判新增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138
甲氧聚二醇重
组人促红素注
射液

限因慢性肾脏病引起的贫血,且正在接受红细胞生成刺激剂类药品治疗的患者。
20%
谈判新增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139
曲妥珠单抗注
射液(皮下注
射)

限:1.HER2阳性的早期乳腺癌患者的辅助和新辅助治疗,支付不超过12个月;2.HER2阳性的转移性乳腺癌。
20%
谈判新增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140
恩曲替尼胶囊

限:1.12岁及以上,经充分验证的检测方法诊断为携带神经营养酪氨酸受体激酶(NTRK)融合基因且不包括已知
获得性耐药突变的实体瘤:患有局部晚期、转移性疾病或手术切除可能导致严重并发症的患者,或无满意替代治疗或既往治疗失败的患者;2.ROS1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成人患者。
20%
谈判新增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141
艾贝格司亭α注射液

限前次化疗曾发生重度中性粒细胞减少的患者。
20%
谈判新增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142
西罗莫司凝胶

限成人和6岁及以上儿童患者的结节性硬化症相关面部血管纤维瘤。
20%
谈判新增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143
注射用司妥昔单抗

限人体免疫缺陷病毒(HIV)阴性和人疱疹病毒8型(HHV-8)阴性的多中心Castleman病(MCD)成人患者。
20%
谈判新增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144
芦曲泊帕片

限计划接受手术(含诊断性操作)的慢性肝病伴血小板减少症的成年患者。
20%
谈判新增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145
萨特利珠单抗注射液

限≥12 岁青少年及成人患者水通道蛋白 4(AQP4)抗体阳性的视神经脊髓炎谱系疾病(NMOSD)。
20%
谈判新增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146
注射用戈舍瑞林微球

限需要雄激素去势治疗的前列腺癌患者。
20%
谈判新增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147
拓培非格司亭注射液

限前次化疗曾发生重度中性粒细胞减少的患者。
20%
谈判新增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148
氟轻松玻璃体内植入剂

限累及眼后段的慢性非感染性葡萄膜炎。
20%
谈判新增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149
谷美替尼片

限具有间质-上皮转化因子(MET)外显子14跳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
20%
谈判新增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150
阿伐替尼片

限携带血小板衍生生长因子受体α(PDGFRA)外显子18突变(包括PDGFRA D842V突变)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胃肠道间质瘤(GIST)成人患者。
20%
谈判新增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151
奥马珠单抗注射液

限:1.经吸入型糖皮质激素和长效吸入型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治疗后,仍不能有效控制症状的中至重度持续性过敏性哮喘的6岁及以上患者,并需IgE(免疫球蛋白E)介导确诊证据;2.H1抗组胺药治疗后仍有症状的成人和青少年(12岁及以上)慢性自发性荨麻疹患者。
20%
谈判新增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152
伊鲁阿克片

限既往接受过克唑替尼治疗后疾病进展或对克唑替尼不耐受的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
20%
谈判新增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153
曲氟尿苷替匹嘧啶片

限:既往接受过氟嘧啶类、奥沙利铂和伊立替康为基础的化疗,以及既往接受过或不适合接受抗血管内皮生长因子(VEGF)治疗、抗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治疗(RAS野生型)的转移性结直肠癌(mCRC)患者 。
20%
竞价新增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154
尼替西农胶囊

限成人和儿童酪氨酸血症Ⅰ型(HT-1)。
20%
竞价新增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155
丁苯那嗪片

限亨廷顿病相关的舞蹈症。
20%
竞价新增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156
氨己烯酸口服溶液用散

限婴儿痉挛症。
20%
竞价新增
2024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
31日
157
人凝血因子Ⅸ
-

按属地乙类执行

158
醋酸艾替班特注射液

限成人、青少年和≥2 岁儿童的遗传性血管性水肿(HAE)急性发作。
按属地乙类执行

159
利奥西呱片
-
限:1.术后持续性或复发性慢性血栓栓塞性肺动脉高压(CTEPH)或不能手术的CTEPH,且(WHOFC)为II-III的患者;2.动脉性肺动脉高压(PAH)且(WHOFC)为II-III患者的二线用药。
按属地乙类执行

160
泊沙康唑口服混悬液
-
限:1.预防移植后(干细胞及实体器官移植) 及恶性肿瘤患者有重度粒细胞缺乏的侵袭性曲霉菌和念球菌感染;2.伊曲康唑或氟康唑难治性口咽念珠菌病;3.接合菌纲类感染。
按属地乙类执行

161
重组细胞因子
基因衍生蛋白
注射液
-
限HBeAg阳性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按属地乙类执行

162
帕妥珠单抗注射液
-
限以下情况方可支付,且支付不超过12个月:1.HER2阳性的局部晚期、炎性或早期乳腺癌患者的新辅助治疗;2.具有高复发风险HER2阳性早期乳腺癌患者的辅助治疗。
按属地乙类执行

163
瑞戈非尼片

限:1.肝细胞癌二线治疗;2.转移性结直肠癌三线治疗;3.胃肠道间质瘤三线治疗。
按属地乙类执行

164
尼洛替尼胶囊
-
限:1.新诊断的费城染色体阳性的慢性髓性白血病
(Ph+CML)慢性期成人患者及2岁以上的儿童患者;2.既往治疗(包括伊马替尼)耐药或不耐受的费城染色体阳性的慢性髓性白血病(Ph+CML)慢性期或加速期成人患者以及慢性期2岁以上的儿童患者。
按属地乙类执行

165
伊布替尼胶囊

限:1.既往至少接受过一种治疗的套细胞淋巴瘤(MCL)患者的治疗;2.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小淋巴细胞淋巴瘤
(CLL/SLL)患者的治疗;3.华氏巨球蛋白血症患者的治疗,按说明书用药。
按属地乙类执行

166
奥拉帕利片
-
限:1.携带胚系或体细胞BRCA突变的(gBRCAm或sBRCAm)晚期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初治成人患者在一线含铂化疗达到完全缓解或部分缓解后的维持治疗;2.同源重组修复缺陷(HRD)阳性的晚期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成人患者在一线含铂化疗联合贝伐珠单抗治疗达到完全缓解或部分缓解后的维持治疗;3.铂敏感的复发性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成人患者在含铂化疗达到完全缓解或部分缓解后的维持治疗;4.携带胚系或体细胞BRCA突变(gBRCAm或
sBRCAm)且既往治疗(包括一种新型内分泌药物)失败的转移性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成人患者的治疗。
按属地乙类执行

167
甲磺酸艾立布林注射液
-
限既往接受过至少两种化疗方案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既往的化疗方案应包含一种蒽环类和一种紫杉烷类药物。
按属地乙类执行

168
地舒单抗注射液(120mg)
-

按属地乙类执行

169
阿柏西普眼内注射溶液

限:1.50岁以上的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AMD);2.糖尿病性黄斑水肿(DME)引起的视力损害。应同时符合以下
条件:1.需三级综合医院眼科或二级及以上眼科专科医院医师处方;2.首次处方时病眼基线矫正视力0.05-0.5;
3.事前审查后方可用,初次申请需有血管造影或OCT(全身情况不允许的患者可以提供OCT血管成像)证据;4.每眼累计最多支付9支,第1年度最多支付5支。阿柏西普、雷珠单抗和康柏西普的药品支数合并计算。
按属地乙类执行

170
曲前列尼尔注射液
-
限肺动脉高压(PAH,WHO分类1)。
按属地乙类执行

171
阿普米司特片

限符合接受光疗或系统性治疗指征的中度至重度斑块状银屑病的成人患者。
按属地乙类执行

172
富马酸二甲酯肠溶胶囊

限成人复发型多发性硬化(RMS)。
按属地乙类执行

173
参一胶囊
-
限原发性肺癌、肝癌化疗期间使用。
按属地乙类执行

174
注射用替莫唑胺
-

按属地乙类执行

175
阿昔替尼片
-

按属地乙类执行

176
枸橼酸伊沙佐米胶囊
-
限治疗已接受过至少一种既往治疗的多发性骨髓瘤成人患者。
按属地乙类执行

177
培门冬酶注射液


按属地乙类执行

178
特立氟胺片

限常规治疗无效的多发性硬化患者。
按属地乙类执行

179
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


按属地乙类执行

180
恩扎卢胺软胶囊


按属地乙类执行

181
依达拉奉氯化钠注射液
-
限肌萎缩侧索硬化(ALS)
按属地乙类执行

182
人凝血因子Ⅷ
注射剂

按属地甲类执行

183
重组人凝血因子Ⅷ
注射剂
限儿童甲(A)型血友病;成人甲(A)型血友病限出血时使用
按属地乙类执行

184
重组人凝血因子IX
注射剂

按属地乙类执行

185
培美曲塞
注射剂

按属地乙类执行

186
雷替曲塞
注射剂

按属地乙类执行

187
阿扎胞苷
注射剂

按属地乙类执行

188
利妥昔单抗
注射剂

按属地乙类执行

189
曲妥珠单抗
注射剂

按属地乙类执行

190
贝伐珠单抗
注射剂

按属地乙类执行

191
吉非替尼
口服常释剂型

按属地乙类执行

192
伊马替尼
口服常释剂型

按属地乙类执行

193
达沙替尼
口服常释剂型

按属地乙类执行

194
阿法替尼
口服常释剂型

按属地乙类执行

195
舒尼替尼
口服常释剂型

按属地乙类执行

196
安立生坦
口服常释剂型

按属地乙类执行

197
硼替佐米
注射剂

按属地乙类执行

198
索拉非尼
口服常释剂型

按属地乙类执行

199
厄洛替尼
口服常释剂型

按属地乙类执行

200
雌莫司汀
口服常释剂型

按属地乙类执行

201
比卡鲁胺
口服常释剂型

按属地乙类执行

202
氟他胺
口服常释剂型

按属地乙类执行

203
阿比特龙
口服常释剂型

按属地乙类执行

204
氟维司群
注射剂

按属地乙类执行

205
吗替麦考酚酯
口服常释剂型

按属地乙类执行



口服液体剂
限口服吞咽困难的器官移植后抗排异反应
按属地乙类执行

206
麦考酚钠
口服常释剂型
限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反应
按属地乙类执行

207
西罗莫司
口服常释剂型
限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反应
按属地乙类执行



口服液体剂
限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反应
按属地乙类执行

208
抗人T细胞兔免疫球蛋白
注射剂
限器官移植排斥反应高危人群的诱导治疗;急性排斥反应的治疗;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按属地乙类执行

209
兔抗人胸腺细胞免疫球蛋白
注射剂
限器官移植排斥反应高危人群的诱导治疗;急性排斥反应的治疗;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按属地乙类执行

210
抗人T细胞猪免疫球蛋白
注射剂
限器官移植排斥反应高危人群的诱导治疗;急性排斥反应的治疗;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按属地乙类执行

211
咪唑立宾
口服常释剂型
限器官移植后的排异反应
按属地乙类执行

212
来那度胺
口服常释剂型
限:1.与地塞米松合用,治疗此前未经治疗且不适合接受移植的多发性骨髓瘤成年患者;2.与地塞米松合用,治疗曾接受过至少一种疗法的多发性骨髓瘤的成年患者;3.与利妥昔单抗合用,治疗既往接受过治疗的滤泡性淋巴瘤(1-3a级)成年患者。
按属地乙类执行

213
雷沙吉兰
口服常释剂型
限二线用药
按属地乙类执行

214
地拉罗司
口服常释剂型

按属地乙类执行

215
拉考沙胺口服溶液


按属地乙类执行
直接调入

附件10

贵州省产检项目支付范围

检查项目
项目明细名称
医保编码
产前检查
产前检查
003112010230000-311201023
HCG+孕酮
特异β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β-HCG)测定电化学发光法、化学发光法
002503100550000-250310055a

孕酮测定(时间分辨法、电化学发光法)
002503100370000-250310037b
艾乙梅
艾滋病联合试验(HIVcombin)
002504030190000-250403088

梅毒螺旋体特异抗体测定(初筛)
002504030530000-250403053

梅毒螺旋体特异抗体测定(确诊)
002504030530100-250403053a

乙型肝炎表面抗体测定(Anti-HBs)
002504030050000-250403005

乙型肝炎e抗原测定(HBeAg)
002504030060000-250403006

乙型肝炎e抗体测定(Anti-HBe)
002504030070000-250403007

乙型肝炎核心抗原测定(HBcAg)
002504030080000-250403008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测定(HBsAg)
002504030040000-250403004
丙肝抗体
丙型肝炎抗体测定(Anti-HCV)
002504030140000-250403014
雌二醇
雌二醇测定(时间分辨法、电化学发光法)
002503100360000-250310036b
甲状腺功能3项
血清游离甲状腺素(FT4)测定(时间分辨法、电化学发
002503100130000-250310013b

血清游离三碘甲状原氨酸(FT3)测定(时间分辨法、电化学发光法)
002503100140000-250310014b

血清促甲状腺激素测定 各种免疫学方法
002503100010100-250310001

血清促甲状腺激素测定_时间分辨、电化学发光法
002503100010000-250310001b

血清促甲状腺激素测定 化学发光法
002503100010200-250310001a
血清铁蛋白
血清铁蛋白测定(各种免疫学方法)
002503010080200-250301008a

血清铁蛋白测定(化学发光法)
002503010080100-250301008b
血常规
血细胞分析
002501010150000-250101015

血细胞分析_五分类加收
002501010150200-250101015c
微量元素五项
微量元素测定
002503040130000-250304013

铁测定
002503040070000-250304007

镁测定
002503040060000-250304006

钙测定
002503040040000-250304004
血凝4项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测定(APTT)(仪器法)
002502030250100-250203025a

血浆纤维蛋白原测定(仪器法)
002502030300100-250203030a

凝血酶时间测定(TT)(仪器法)
002502030350100-250203035a

血浆凝血酶原时间测定(PT)(仪器法)
002502030200100-250203020a
尿常规
尿液分析
002501020350000-250102035

尿有形成分分析
002501020240000-250102040
血红蛋白成分分析
血红蛋白A2测定(HbA2)
002502020270000-250202027

红细胞孵育渗透脆性试验
002502020080000-250202008

血红蛋白电泳
002502020260000-250202026

红细胞计数(RBC)
002501010020000-250101002

抗碱血红蛋白测定(HbF)
002502020280000-250202028

血红蛋白H包涵体检测
002502020300000-250202030

血红蛋白测定(Hb)
002501010010000-250101001
血型鉴定--ABO+RH
ABO红细胞定型-微柱法
002600000010000-260000001a

Rh血型鉴定-微柱法
002600000040000-260000004a
白带常规
特殊细菌涂片检查
002505010040000-250501004

念珠菌镜检
002505010280000-250501028

细菌分型
002505030040000-250503004

阴道分泌物过氧化氢检测
002501040140000-250104014b

阴道分泌物白细胞酯酶检测
002501040140000-250104014d

一般细菌涂片检查
002505010010000-250501001
肝功8项
血清白蛋白测定
002503010020000-250301002

血清总胆红素测定
002503050010000-250305001

血清间接胆红素测定
002503050030000-250305003

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
002503050070000-250305007

血清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
002503050080000-250305008

血清γ-谷氨酰基转移酶测定
002503050090000-250305009

血清碱性磷酸酶测定
002503050110000-250305011

血清总蛋白测定
002503010010000-250301001
心电图
常规心电图检查
003107010010000-310701001

常规心电图检查_十二通道加收
003107010010002-310701001d
肾功4项
尿素测定
002503070010000-250307001

肌酐测定
002503070020000-250307002

血清尿酸测定
002503070050000-250307005

葡萄糖测定
002503020010000-250302001
B超
左心功能测定
002206000100000-220600010

脏器灰阶立体成象
002205000010000-220500001

超声计算机图文报告
002208000080000-220800008

心脏彩色多普勒超声
002206000040000-220600004

浅表器官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
002203010020000-220301002

颅内段血管彩色多普勒超声
002203020010000-220302001

产科彩色多普勒超声常规检查
002203010010600-220301001f

腹部彩色多普勒超声常规检查
002203010010200-220301001b
唐氏筛查
唐氏综合症筛查-三联
002507000100000-250700010a

抑制素A测定
522503109030000-250310062
75gOGTT
葡萄糖耐量试验
003102050010000-310205001

胎儿脐血流监测
003112010280000-311201028
总胆汁酸
血清总胆汁酸测定
002503050050000-250305005
NST检查
胎心监测
003112010260000-311201026
羊膜腔穿刺检测胎儿染色体
羊膜腔穿刺术(中期)
003112010300000-311201030a

羊膜腔穿刺术(晚期)
003112010300000-311201030b

IM 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