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人民医院除颤监护仪4套 院内采购公告
2020-11-02 00:00医院公告
一、基本信息
采购人:安顺市人民医院
采购人地址:安顺市西秀区黄果树大街140号
采购项目名称:除颤监护仪4套
项目编号:ASSRMYY-2020-020
公告时间:2020年11月02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1月08日16:00
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09日14:50
评审时间:2020年11月09日15:00
评审地点:安顺市人民医院设备科谈判室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序号 |
产品通用名称 |
适用症及使用范围 |
数量 |
采购限价 (万元) |
备注 |
1 |
除颤仪(除颤监护仪) |
抢救患者使用 |
4套 |
<30万元 <16.7万 |
|
注:若有易损件或配套耗材,可能用到的所有易损件或配套耗材均要求报价。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相关资料须加盖公章)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近三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有能力提供相应商品和服务的制造商和制造商针对该产品的授权代理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报名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报名截止时间内按下列方式报名:
发送电子邮箱报名(报名资料及资质须盖章后扫描):详细阐明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设备科院内采购报名邮箱3258221841[at]qq[dot]com );邮件命名格式: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五、供应商参加评审时所需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相关资料须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产品代理证明材料(若有)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系经办人参加评审,则提供法定代表人对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厂家)
4.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6.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六、供应商参加评审时所需提交的评审资料(相关资料须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报价表(加盖公章)格式详见《报价表模板》;
2、经销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销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若投标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可提供此证,加盖公章)
5、经销商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6、经销商公司对参加投标人的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带原件备查(加盖公章);
8、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9、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0、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可不提供);
11、注册代理商(或生产企业)对经销商的授权书(若有)(原件,加盖公章);
12、投标产品配置清单;
13、投标产品技术参数;
14、投标产品彩页资料;
15、质量承诺书;
15、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请务必按要求及顺序装订成册;
七、评审时另提供以下资料(5份),供专家评审。
1、报价表(加盖公章),格式详见《报价表模板》;
2、投标产品技术参数;
3、投标产品配置清单;
4、投标产品彩页资料。
八、逾期提交或未提交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本次采购联系事项(咨询时间均为工作时间):
商务咨询联系人:设备科 孙老师、唐老师、刘老师:0851-33220005
附件:
1.《安顺市人民医院医院院内采购报名表》
2.《设备报价表模板》
3.《配套易损件及耗材报价表》